哈尔滨路西延(扬州路至苏州路)工程“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招标公告 采购人阜宁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哈尔滨路西延(扬州路至苏州路)工程“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哈尔滨路西延(扬州路至苏州路)工程“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 2、预算金额:4万元 3、最高限价:4万元 4、采购需求:哈尔滨路西延(扬州路至苏州路)工程“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编制服务,主要为土壤环境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招标文件和招标人要求的全部服务工作,并提供全套服务项目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文件且上报有关部门评审合格或备案通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 1.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其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4月20日8:30至2021年4月25日17:0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011室; 招标文件发售要求: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29日09:00之前,投标地点:城南大厦A座1604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4月29日09:00整,城南大厦A座1604室。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报告编制完毕,通过专家评审,提供专家评审意见并附专家签字手续且办完土地征用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