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明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5G前传无源波复用器项目拟批准公示
江西明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5G前传无源波复用器项目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江西明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套5G前传无源波复用器项目 |
建设地点 | 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露科技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明鸿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银江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 概况 | 项目位于鹰潭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白露科技园(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0"37"、北纬28°12"4"),占地面积约19815.91m2。项目属新建项目,外购滤片、透镜、玻璃管、光缆、连接器散件等原材料,通过贴片、玻璃管组装、双线调节、透射组装、半成品测试、封装、成品测试、包装等工序,形成年产200万套5G前传无源波复用器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酒精擦拭、UV胶施胶及固化工序废气。酒精擦拭、UV胶施胶及固化工序废气经负压封闭收集采用4套活性炭吸附装置(3#、4#、5#、6#厂房各配一套)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排放,VOCs 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 中电子工业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须满足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园区管网排入鹰潭市城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白露河,最终汇入信江。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UV固化机以及测试机等机械噪声,通过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震垫,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UV灯、废擦拭纸等危险废物,废玻璃、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固体废物须按“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原则分类处置。废玻璃、不合格品及边角料由厂家回收;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应严格依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规定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m2)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5m2)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 |
公众参与情况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