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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脱贫户“巩固脱贫保”工作的通知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脱贫户“巩固脱贫保”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脱贫户“巩固脱贫保”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扶贫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巩固脱贫保”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建档立卡人口“巩固脱贫保”参保和理赔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巩固脱贫保”工作
(一)总体要求。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针对贫困群众现实需求,以全区所有农村建卡贫困户(注: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的对象不属享受范围)为对象,对全区建卡贫困户实现全覆盖。
(二)保险方案。巩固脱贫保:包含意外伤害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疾病身故险、贫困户学生重大疾病保险、农房保险,所涉及的5个险种。参保时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按130元/人/年的标准参保。
(三)主要险种及赔付责任。
1.小额意外保险。参保人员因意外伤害造成的死亡或残疾,给付保险金,最高5万元;因意外伤害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保险金,最高5000元。
2.大病补充保险。参保人员住院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目录外费用占总费用比例不超过10%,贫困人口按照分级诊疗规定就医),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后,个人自负超过总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10%的部分,由巩固脱贫保险予以全额兜底报销。对贫困人口因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门诊产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救助后,个人自负超过总费用(含医保目录内、外)20%的部分,由巩固脱贫保险予以全额兜底报销。最高赔付每人每年不超过50万元。
3.疾病身故保险。参保人员因疾病身故,给予1000元的疾病身故保险金赔付。
4.贫困学生重大疾病保险。贫困户家庭中年龄在3-22(含)岁在校学生首次确诊患以下重大疾病的,由保险机构给予1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赔付。重大疾病包括:(1)恶性肿瘤;(2)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3)急性肾功能衰竭或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4)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5)良性脑肿瘤;(6)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7)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8)脊髓灰质炎症;(9)严重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10)严重川崎氏病;(11)重症肌无力;(12)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13)双目失明;(14)瘫痪;(15)重症心肌炎伴充血性心力衰竭。
5.农房保险。贫困户房屋遭受自然灾害(含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符合保险协议责任范围的倒塌或损毁,依照保险协议采取差异化赔付限额给予赔付。其中:竹草屋(1万元),土坯屋(2.5万元),砖(石)木结构(3.5万元),钢筋混凝土(6万元)。
二、相关要求
(一)保单、明白卡发放时限:保单、明白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支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区支公司分别送到各负责片区的乡镇,各乡镇安排专人于2021年1月底前发放到贫困户手中。
(二)加强宣传动员,务求家喻户晓。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利用宣传栏、手机短信、院坝会、现场赔付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扶贫“巩固脱贫保”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贫困群众,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联系,务求理赔到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主动加强与承办保险公司的联系,确保贫困户发生的赔案及时赔付,立等可取、快速兑现,特别紧急情况,保险公司开通绿色通道,先行赔付,特殊情况不便领取的上门赔付。
(四)大病补充保险在医院采取“一站式”结算。
(五)2021年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区支公司2家承保单位,采取分片负责对应乡镇的保险理赔业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支公司负责的乡镇:鸭江镇、平桥镇、庙垭乡、凤来乡、和顺镇、白马镇、长坝镇、白云乡、大洞河乡、凤山街道、芙蓉街道、仙女街道、后坪乡;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区支公司负责的乡镇:赵家乡、羊角街道、江口镇、文复乡、浩口乡、石桥乡、双河镇、 火炉镇、沧沟乡、土地乡、接龙乡、桐梓镇、黄莺乡。
附件:1.2021年武隆区“巩固脱贫保”服务卡
2.理赔所需资料及交付地址和联系电话
重庆市武隆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2020年12月31日
附件1:
2021年重庆市武隆区“巩固脱贫保”服务卡
序号 | 保险责任 | 最高保额 | ||
1 | 意外伤害保险 | 意外伤害导致身故 | 50000 | |
意外伤害导致伤残 | 50000(伤残按照伤残等级比例赔付) | |||
意外伤害产生的医疗费用 | 5000 | |||
2 | 大病医疗保险 | 住院或大病门诊大额医疗费用 | 500000 | |
3 | 疾病身故险 | 疾病身故 | 1000 | |
4 | 贫困户学生重大疾病保险 | 15种重大疾病 | 10000 | |
5 | 农房保险 | 因自然灾害(含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农房损坏或倒塌 | 竹草屋(1万元);土坯屋(2.5万元);砖(石)木结构(3.5万元);钢筋混凝土(6万元) |
释义:
2021年武隆区“巩固脱贫保”服务卡背面
理赔手续告知
意外伤害死亡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3.意外事故原因死亡证明;若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尸检报告、工伤死亡应有劳动或安监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等;若死亡原因不明,则需提供尸检报告;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复印件;5.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复印件;3.医疗费原始发票和总费用明细清单;4.出院证;5.若医疗发票和出院证明为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报销单位鲜章,并提供报销单位结算清单原件。
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复印件;3.医疗费原件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4.诊断证明。
意外伤害残疾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伤残鉴定报告;3.意外事故原因证明;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复印件。
重大疾病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复印件;3. 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和病历等证明文件
疾病身故:1.理赔申请书;2.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复印件和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农房保险:报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发生灾害地点、发生灾害时间、发生了什么灾害、损失情况及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原地等待保险公司派人进行现场损失核定。
附件2:
理赔所需资料及交付地址和联系电话
一、财保公司理赔地址: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县支公司(乌江大桥南桥头旁)
24小时报案电话:95518 ?理赔服务电话:********
联系人:李建华? 手机:135*****777
二、人寿公司理赔地址: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县支公司(乌江大桥金海酒店旁)
24小时报案电话:95519 ?理赔服务电话:********
联系人:余友玉? 手机:138*****808
理赔手续告知
意外伤害死亡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3.意外事故原因死亡证明;若交通事故应有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和尸检报告、工伤死亡应有劳动或安监部门出具的工伤死亡事故处理证明等;若死亡原因不明,则需提供尸检报告;4.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复印件;5.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复印件;3.医疗费原始发票和总费用明细清单;4.出院证;5.若医疗发票和出院证明为复印件,需在复印件上加盖报销单位鲜章,并提供报销单位结算清单原件。
意外伤害门诊医疗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复印件;3.医疗费原件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4.诊断证明。
意外伤害残疾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伤残鉴定报告;3.意外事故原因证明;4.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复印件。
重大疾病申请资料:1.理赔申请书;2.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账户复印件;3. 专科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含相关的诊断依据)和病历等证明文件
疾病身故:1.理赔申请书;2.法定继承人身份证明及银行账户复印件和法定继承人关系证明;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申请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判决书;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农房保险:立即拨打保险公司的免费服务电话“95519”报案。报案内容至少应包括:发生灾害地点、发生灾害时间、发生了什么灾害、损失情况及报案人姓名、联系电话等,原地等待保险公司派人进行现场损失核定。
此卡未尽事宜,以保险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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