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存人行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存人行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存人行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存人行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贵单位提交密封报价。
一、招标项目编号:STQJ-ZJ-*******
二、招标项目名称: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存人行现金清分外包服务项目。
三、项目类别:服务类
四、采购项目需求内容:
4.1、项目内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代理现金清分业务、代缴人民银行现金入库及冠字号码记录。(具体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采购需求)。
4.2、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各服务项目控制价单位见招标采购文件第一章招标采购需求。服务数量按实结算。
4.3、服务地点: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五、供货期:按招标采购文件约定期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份财务状况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7月起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6.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6.4、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的报价。
七.单一来源谈判单位:广东桦龙保安押运有限公司。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受邀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20日-2021年4月25日9时30分至16时30分(上班时间内),持本条第2款要求的资料到招标采购代理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8.2、受邀请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
九、联系方式。
9.1、招标人名称:广东普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广达东侧农信大厦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9.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汕头市勤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701-A2。
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41@qq.com">********41@qq.com
2021年4月2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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