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勘察设计项目(第二次)
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勘察设计项目(第二次)
[2021-04-20]
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老城区排水管网系统性改造)勘察设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YCZSZB[2021]20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草溪河综合治理(老城区排水管网系统性改造)勘察设计项目 已由樟发改基字【2021】 16 号 以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樟树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约14.95 亿元。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樟树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草溪河是樟树老城区雨水排放和泄洪的唯一河流。主河道全长26.5km,其中穿越城市规划区段16.5公里,共有程坊、汪家、大桥和春潭四条支流汇入(长约7公里),存在水质黑臭、排涝调洪能力弱,沿岸排口多,水动力缺乏、无外水进入,周边环境脏乱差等诸多问题,急需通过雨污分流、引水截污、水质治理、环境提升、水利设施完善等工程措施予以解决。
本项目为樟树市城区河道综合整治项目,工程建设主要内容有:1、赣江提灌引水泵房及配套管网;2、草溪河调洪蓄洪、清淤疏浚、防洪坝、挡土墙及景观溢流闸等水利设施建设和完善;3、药都大道、共和东路等约40公里道路雨污分流;4、草溪河截污干管维修、排口改造及智能分流井;5、城区约20处易涝点的改造;6、老城区约200多个单位(小区)的雨污分流调查、改造和截污;7、草溪河沿线30多个城中村雨污管、化粪池修建及一体化泵泵站;8、人工湿地及水生植物种植;9、环保设施设备;10、岸线景观建设等。 工程总投资约14.95亿元。其中工程部分约12.93亿元。
此次设计任务和目的是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防洪治涝工程、河岸景观提升、引清活化等技术手段消灭黑臭和不良水体,水质常年保持在四类水及以上,城市道路、各单位(小区)及城中村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到位,增加草溪河的排涝调洪能力,引进活水增加水体流动性,建设沿河景观带,打造生态、休闲、美丽、宜居、景观草溪河。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工程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勘察(勘探、测量)、调查摸排、地下综合管线探测、排水管网探测(市政部门已完成城市主、次干道约178公里的雨污水管探测,成果可供中标单位使用)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现场服务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
2.3本项目地勘设计费:1、地勘费:按照江西省工程勘察行业自律委员会各设区(市)工程勘察及勘察外业见证取费指导基价汇编标准(土层综合单价110元/米,软岩及砂卵石层综合单价220元/米,硬岩(灰岩、花岗岩、片麻岩等)综合单价360元/米)乘以0.8系数计取,并根据地勘报告据实结算(地勘布孔位置及数量需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2.4、设计控制价:1800万元。设计费实际结算按照国家有关计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2002年修订本)之《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基价的60%计算,设计各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均按1.0计取(实地测量、调查摸排、地下综合管线探测、排水管网探测、评审等相关费用都已含在设计计费内,不另行计费)。取费基数为经樟树市财政部门审核通过的施工图预算,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后期服务等,勘察设计费用不予增加,如不响应作无效标处理。
2.5勘察设计工期:总设计工期为220个日历天(以通过施工图审查,并取得施工图审查报告为准)。
2.6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勘察、设计标准规范要求及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要求、验收及评估标准。
2.7(1)本项目属综合性工程且地下管网工程较多,现有资料不健全、缺失或不正确,中标方必须重新调查摸排、勘探、测量、检测探测和现场核实,由此出现的设计错误及工期延误,招标方有权对设计方进行处罚。由于设计单位造成的工程损失,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由于勘察设计单位工作深度不够或玩忽职守等原因引起的重大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经监理、建设等各方共同确认,分清责任后扣减相应勘察设计费用,具体事宜在合同中由双方约定。
2.8中标方签订合同前至工程施工结束必须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长期固定办公场所并有设计代表常驻。设计代表为投标文件中设计总负责人及给排水、水利、环保、景观专业专项设计负责人。实行考勤打卡制度,招标人将不定期进行考评,具体事宜在合同中由双方约定。
2.9完成招标后,在公示期内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移送中标相关信息给市公安局,由市公安局牵头,联合市纪委监委、行业主管部门对中标单位是否存在围标串标情况进行核查。核查后,如涉嫌犯罪的,由市公安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涉嫌违法违规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如涉嫌违纪的,由市纪委监委依规处理。同时,取消围标串标单位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三年内不允许其进入樟树市境内参与投标活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两家,其中牵头单位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单位,联合体单位为市政行业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本项目设计过程中必须拟派一名设计总负责人(牵头单位给排水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水利、环保、景观专业专项设计负责人,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含联合体单位)员工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及和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原件。
(4)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提供近三年(2017、2018、2019)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4、其他要求:
(1)开标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由本投标单位人员担任。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3)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对使用弄虚作假证件、证书、印章和业绩材料来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由牵头人提供)。
(5)开标会前,必须由授权委托人(由本项目拟派设计总负责人担任)持联合体协议书、授权委托书、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本人身份证、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出席开标会并现场签到,未按规定签到的投标申请单位不得参加开标会。
(6)严格落实《樟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相关疫情防控文件及落实《关于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文件要求,原则上各投标单位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交易活动。因考虑到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方式开标,如参加投标单位人数比较多,故随机安排30家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进入开标现场进行见证,其余投标单位委托人可以通过现场扫描进群关注开标情况。招标代理机构随时在群里发布最新进展。
(7)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投标单位建议不要参加本项目投标,如需参与投标请执行《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1号第2条: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业主单位代表、监督人员、公证员、各投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表1)并提前微信扫码注册好《樟树市防疫健康码》(见附表2)。除评标专家现场填写的《开评标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其他人员的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交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9)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区:来自或途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确诊、疑似病例或与来自国(境)外地区人员接触的;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未佩戴口罩的;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C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4月19日至2021年5月19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樟树市药都职业教育园)。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iangxi.gov.cn/)、樟树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sh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樟树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朱先生
电 话:183*****7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万隆中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廖女士
电 话:159*****797
招投标监管机构:樟树市基建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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