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滨县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
绥滨县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
绥滨县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
发布时间:2021-04-20 18:22 发布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绥滨县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S2021G9017
项目名称:绥滨县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元
采购需求:绥滨县政府办公楼外墙保温工程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绥滨县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
规范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竞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磋商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企相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4)拟派本项目管理机构至少包括: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施工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质量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1人、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人,以上人员均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必须是投标单位合法在职人员。
(5)近三年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均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其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16时30分前(法定假日除外),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12室)(办公时间:早08:30-11:00、下午13:30-16:00)购买招标文件。
2、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7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七楼开标大厅)。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五、开启时间:2021年5月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竞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磋商竞争;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项目磋商竞争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本次磋商公告在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内容与我机构无关,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绥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绥滨县
联系方式:152*****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黑龙江省政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闽江路222号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石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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