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名称)质量检测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锡新行审投备〔2020〕1092号)锡新行审投备[2020]109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锡贤路以南,至德大道以东
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约88908.24平方米。其中:将部分原建筑物改造,涉及改造建筑面积约11532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6690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432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3615平方米,为1-9号房、地下室、出地面楼梯;室外工程以及其他相关配套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9759平方米,为地下室;建筑最高层数为3层,建筑物高度最高为13米,最大单跨跨度为38.2米。
工期:520日历天
合同估算价:23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检测(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水泥、建筑钢材、钢管脚手架扣件、钢管(或镀锌钢管)、砂(或建筑用砂)、石(或建筑用石)、混凝土、砂浆、砌块、建筑涂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门窗、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或混凝土结构)、抗裂砂浆、粘结砂浆(或胶粘剂)、排水塑料管材(件)、给水塑料管材(件)、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室外市政的(检查井盖及雨水箅、道路结构(或道桥结构)、路缘石、沥青混合料、路面砖(或道路砖)及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教育机构用房新建及改建工程专项验收及综合验收结束前所需其他检测项目(如门窗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分户检测等,不包括人防检测、防雷检测)。
标段划分:1
质量标准: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要求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保证其服务的成果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备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①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至少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且同时具备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独立法人;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批准的检测项目须至少包含(水泥、建筑钢材、钢管脚手架扣件、钢管(或镀锌钢管)、砂(或建筑用砂)、石(或建筑用石)、混凝土、砂浆、砌块、建筑涂料、防水卷材、防水涂料、门窗、混凝土结构及构件实体(或混凝土结构)、抗裂砂浆、粘结砂浆(或胶粘剂)、排水塑料管材(件)、给水塑料管材(件)、电线、电缆、开关、插座、室外市政的(检查井盖及雨水箅、道路结构(或道桥结构)、路缘石、沥青混合料、路面砖(或道路砖));
(2)
财务要求:至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业绩要求:
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不曾因其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造成与本次招标人之间存在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等行为;本公司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
(2)(1)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书》。(2)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0年12月~2021年2月的缴费清单原件扫描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2020年12月~2021年2月的缴费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0日9:00时至2021年04月26日17:00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元(≤250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鸿山新城镇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翔顺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
无锡市新区金城东路333号中国工业博览园总部园区30栋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薛震
联系人:
张时新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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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质量检测 改建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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