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采购公告
二次采购公告
我院拟购一台微波消融治疗仪,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拟购设备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总预算(元) |
1 | 微波消融治疗仪 | 详见附表一 | 台 | 98000 | 1 | 98000 |
附表一:
1.工作频率:2450MHz。
2.工作频率精度:2450MHz±50 MHz。
3.微波发射源:提供磁控管、固态模块发射源任选。
4.工作端口:一台设备可支持两个微波输出端。
5.输出功率:支持0-100W功率输出,且连续可调,实际输出功率误差<10%。
6.匹配负载50Ω;线缆驻波比≤3。
7.工作模式:连续、间歇两种工作模式任选,两种模式互换可调,在间歇工作状态输出3S,停止2S。
8.治疗时间:治疗时间(1-30)分钟,任意选择设置,治疗时间到,自动停止输出。
9.冷却系统:带有冷却系统,以保证消融针与正常组织接触面的温度在45℃以下。
10.消融针杆温监测及超温保护系统:消融针与正常组织接触面温度的实时监测、显示,测温范围10―45℃,精度±0.5℃,当温度超过45℃时,设备自动停止输出。
11.整机控制:提供包含脚踏开关控制、按键控制等至少两种控制模式。
12.工作电源:电压220V±10%;频率50Hz。
13.额定输入功率:≤1200 vA。
14.工作环境:温度5―40℃;湿度 ≤85%的条件均可正常工作;气压86-106KPa。
15.整机防泄漏:无用微波辐射<10mW/cm2;仪器外壳泄漏<10mW/cm2。
二、其他要求
1、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销售人员授权书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各级授权书、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技术参数偏离表、配置清单、彩页及报价单等加盖公章。
2、报名单位应将报名材料,编制成报名文件。报名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报名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
3、质保期:两年。
4、报名产品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报价高于预算的、资质不全的,医院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5、医院将从产品技术满足度、产品价格、产品质量、临床使用评价、售后服务、产品市场占有率、报名材料的齐全程度等多方面进行评价后,确定最终选择。
6、付款方式:货物验收合格使用三个月后付60%,验收合格使用六个月后付30%,质保期满后付10%。
7、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21年4月23日前到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0472-3169550,节假日不接收报名。
注:报名单位在报名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医院有权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包头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1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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