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区颗粒物来源解析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保障与执法监测公示
主城区颗粒物来源解析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保障与执法监测公示
\r\n
\r\n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局\r\n
\r\n\r\n项目名称:主城区颗粒物来源解析和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保障与执法监测\r\n
\r\n\r\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包括四部分:主城区及渝西重点控制区PM2.5来源解析工作;主城区及部分渝西片区臭氧生成及其前体物来源观测分析工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密执法监测;走航VOCs污染源筛查。\n1.主城区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通过对主城区及都市区重点控制区代表性点位颗粒物进行持续性监测分析,采用现行主流源解析方法解析代表性点位及主城区环境空气中颗粒物的来源,为政府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精准施策提供技术支撑。\n2.主城都市区臭氧生成及其前体物来源观测分析工作:充分利用激光雷达走航车等手段,开展臭氧及其前体物观测并对臭氧前体物来源进行分析,提出管控措施。\n3.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密执法监测:2021年需要针对重点企业进行798家次以上的执法监测,其中1-2月、11-12月重点监测火电、水泥、钢铁、平板玻璃、烧结砖瓦等重点行业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餐饮油烟排放;5-9月重点监测整车制造、汽车配件、印刷包装、汽车维修、家具制造等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餐饮油烟排放。针对企业停产、设施检修、无设施和无法提供规范监测条件等造成现场无法监测情况,需开展现场检查和记录,作为工作凭证,纳入执法监测任务。\n4.走航VOCs污染源筛查:开展(无人机或机动车)走航VOCs污染源筛查不少于50次,通过科技手段筛查重点区域污染来源,提高空气污染应对能力和水平。\r\n
\r\n\r\n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980,000.00元\r\n
\r\n\r\n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主城都市区颗粒物来源解析、臭氧生成及其前体物来源观测分析工作所涉及的专业性极强,需要掌握全市长期而大量的观测数据作为基础,需要配备激光雷达、在线VOC监测仪、单颗粒飞行时间质谱等一大批高精尖监测设备作为观测手段,需要丰富的前期研究经验作为保证,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唯一满足上述要求的环境监测机构。\n二、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密执法监测也涉及798家次以上,走航VOCs污染源筛查不少于50次,由于监测工作涉及行业多、专业性强、任务量大、质量管理要求高和敏感数据安全管理的需要,承接主体需同时满足资质认定、人员保障、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和数据安全等相关条件。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唯一通过国家认监委环保评审组批准的国家级资质认定资格的重庆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配备齐全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仪器设备,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n三、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唯一隶属于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事业单位的环境监测机构,符合敏感数据安全性管理的需要。\n综上,该项目采购符合《重庆市单一来源采购申报及审批管理规定》第二条要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r\n
\r\n\r\n名称: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r\n
\r\n\r\n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冉家坝旗山路252号\r\n
\r\n2021年4月22日至 2021年4月28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r\n
\r\n1.采购人
\r\n\r\n机构名称:重庆市生态环境局\r\n
\r\n\r\n联 系 人:郑老师\r\n
\r\n\r\n联系电话:********\r\n
\r\n2.财政部门
\r\n\r\n机构名称:重庆市财政局\r\n
\r\n\r\n联 系 人:秦老师\r\n
\r\n\r\n联系电话:********\r\n
\r\n3.代理机构
\r\n\r\n机构名称: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r\n
\r\n\r\n联 系 人:袁新梁(外网使用)\r\n
\r\n\r\n联系电话:********\r\n
\r\n专家信息 | \r\n\r\n
| \r\n||||||||||||
专家论证意见 | \r\n1、主城区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需要前期大量、连续的环境监测数据作为基础,并具备数据分析和判断能力,该项目任务量大、专业性强、质量管理要求高、敏感数据安全管理严格。 2、蓝天保卫战攻坚保障与执法监测工作的排放数据具有“特殊性”,不仅涉及公共安全,还涉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商业秘密,不适宜全部公开。 3、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是本市唯一通过国家认监委环保评审组批准的国家级资质认定资格的重庆环境类检验检测机构,配备有齐全的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仪器设备,拥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满足资质认定、人员保障、仪器设备、质量管理和数据安全等相关要求;作为唯一隶属于市生态环境局的行政事业类环境监测机构,也符合敏感数据安全性管理的需要,因而有利于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 综上,该项目符合渝财采购〔2016〕56号附件中第二条第(一)款“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情况,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通过单一来源方式交由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实施。 综上,专家一致同意该项目可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 \r\n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