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分行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银行卡收单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择优选聘综合排名前两名供应商,排名第三备选。分东西片区提供服务(东区包括:唐山、秦皇岛、沧州、承德、燕郊、廊坊、曹妃甸;西区包括:邯郸、邢台、衡水、石家庄、保定、张家口、雄安、辛集、定州)。
2.2招标范围:采购银行卡商户收单外包服务供应商,主要服务内容:按照采购人商户准入要求,筛选并推荐符合准入的特约商户、为新增商户布放商户收单的受理终端机具、提供存量商户培训和回访服务、提供机具日常保养和维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金融外包业务”等内容,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内容,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营业执照,机构名称、经营场地必须与营业执照一致。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自有或长期租赁的房产,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安全保障措施,需提供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原件。4、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的2019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B+级及以上的名单中。5、至少具备一项类似业绩证明(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报名时需提供原件),需提供当前所维护的商户与机具数量及所服务的收单机构等信息。6、不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以谈判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7、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8、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等引发环境和社会风险的违法违规行为。9、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10、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被邀请谈判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被邀请谈判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11、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包含以下情况:(1)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2)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被邀请谈判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谈判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被邀请谈判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谈判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2、被邀请谈判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被邀请谈判人的合法权益。13、被邀请谈判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接受子公司或分公司报名。不接受具有银行卡收单资质的供应商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2至2021-04-27,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邮箱(huaye171@163.com;)进行报名(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办理。采购邀请文件将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2、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具有专业审计资格的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固定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公司为自有资产的)或租赁合同(公司为租赁场地的); 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已发布的2019年度收单外包服务机构评级的书面证明材料。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6、“信用中国”不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的查询页及企业信用报告,需加盖公章; 7、自2018年1月1日以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签订过类似的1份合同或协议; 8、与资料同时发送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信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5-06 09:00,地点为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5号西清公寓6层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华业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自强路28号中银大厦 | 地址: | 红旗大街25号 |
邮编: | 050000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王晶 | 联系人: | 闫宏亮、叶媛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uaye171@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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