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坎高级中学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东坎高级中学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招标的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智能化工程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智能化工程,具体包括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公共广播及背景音乐系统、多媒体智慧教学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范围: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质保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

3、供货方式:按招标人要求的数量及时间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4、工期要求(含安装调试):70日历天。

5、项目地点:滨海县东坎高级中学。

6、质保期:自验收合格起免费无条件维保不少于4年。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在保修期内所需的材料、人工费等费用,保修时招标人不再支付此项费用。

7、质量标准:合格。

8、预算金额:人民币1079万元。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或是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基础通信业务许可证或省级及以上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运营商或该运营商在盐城市范围内设立的分(支)公司(该分、支公司如无独立法人资格,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公司授权才能参加招投标,省级公司有无独立法人资格不作要求)。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

4.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四、招标文件领取

1、招标公告开始发布及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4月21日08时30分起(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百度网盘(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vke8PW2ylcTJFmEGwwOhEA 提取码: qncv);

3、投标人在领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李萌萌 手机号码:189*****656)。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15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15时00分00秒;

3.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 ********4@qq.com。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投标文件所有材料必须使用压缩工具(例:360压缩、WinRAR等)打包加密在同一个压缩包中。该压缩包须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且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邮箱(投标人的递交时间以到达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时间为准)。招标人所收到的邮件中有且只能有一个附件(即,上述已加密的压缩包文件)。压缩包文件名必须为本次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将被拒绝接收。

2、压缩包密码建议采用字母与数字的组合。邮件中建议标明手机联系号码。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制作时间,提前递交投标文件,以确保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且到达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4、同一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只能使用同一个电子信箱地址递交投标文件。若多个邮箱地址递交同一投标文件的,则以首次递交投标文件的邮箱地址为准。投标人确需使用其它电子信箱地址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代理公司作出书面说明,得到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允许后,方可更换电子信箱地址。

七、投标文件压缩包解密密码的发送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5分钟内(例如: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14日15点00分00秒,上述15分钟内是指:2021年05月14日15点00分00秒起至2021年05月14日15点15分00秒止。投标人的递交时间以到达招标人指定邮箱的时间或到达指定手机的时间为准。),选择使用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发送投标文件压缩包的解密密码:

方式一:使用发送投标文件的邮箱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

方式二:使用含投标文件的邮件中标明的手机联系号码将投标文件的解密密码以短信的方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的手机号码:189*****656

只有在上述时间段内且以规定方式发送的解密密码才能被用于解密投标文件。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在其它时间或以其它方式发送的解密密码。

投标文件压缩包解密密码的发送不符合以上要求的或无法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不进入后续环节。

八、投标有效期

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重新编制投标文件并且重新密封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到由同一电子信箱地址递交的两份或多份投标文件时,则以最迟接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

九、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费用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2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使用投标人基本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城中分理处,账号:****************3280,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且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收款账户。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注: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位于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咨询电话****-********

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无特殊情况下,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全额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备案后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在网上进行退款(无须投标人到现场办理)。

已交投标保证金但最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在办理保证金退还时,需当事人凭[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当事人办理退保证金事宜)、投标保证金交款凭据(指银行转账进帐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当事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滨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财务科地点:滨海县县城港城路666号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6楼1612室,电话:****-********)方可退还投标保证金,否则不予办理。

有质疑(投诉)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质疑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因恶意质疑(投诉)的、利用保密信息质疑(投诉)的及质疑(投诉)不实的质疑(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质疑(投诉)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质疑(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质疑(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履约保证金的缴纳: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且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价10%作为履约保证金。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并验收合格后全额退还。

5.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视情节依法处理。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2)不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4)中标人所供货物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

(5)采取欺骗、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或与其它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6)投标人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的。

6.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份,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至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费用必须使用投标人帐户,方式:转账或电汇。收款账户为: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苏滨海农商银行,账号:****************321810 ,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用交款凭据(指银行转帐进账单或电汇凭证) 扫描件放进投标文件中递交。

十、招标答疑

1、递交疑问截止时间:2021年4月30日18时00分00秒;

2、递交方式:书面形式,或发送电子邮件至代理公司邮箱********4@qq.com中。须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binhai.yancheng.gov.cn/)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jszbtb.com/#/newindex)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估法。

十二、付款方式

本次采购设备供货并安装调试到位,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2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4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60%;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无质量问题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余款待竣工验收合格满四年无质量问题按最终审定价付清(无息)。本项目审计实行二审制度,以政府审计机关审计结果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注:(1)投标单位结算时需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不能提供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 9 %)*(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2)中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全额缴纳税款。

十三、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人: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正岭 联系电话: 159*****216

联系人:胡爱玲 联系电话: 139*****45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弘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萌萌 联系电话:189*****656

联系人:薄志尚 联系电话:189*****009

电 子 邮 件:********4@qq.com

滨海县教育局、滨海县兴海资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4月 21日



附件:

序号

评分项目

评分细则

1

报价部分

(总分50分)

(1)有效投标报价: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且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报价;

(2)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

(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50分;

(4)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高1%扣0.5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

(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2

技术

部分

(总分20分)

技术参数响应(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性能的响应和满足程度进行评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软件要求及硬件参数要求的得20分,加★项有不响应或负偏离每项扣2分,其余部分有不响应或负偏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备注:各投标人需针对技术响应要求在投标文件《技术规格偏离表》中逐条列出响应及偏差情况并予以说明或提供技术资料支持。)

3

商务部分(总分5分)

实施能力(2分)

(一)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认证证书、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全部满足的得1分,每缺一项扣0.2分。本项最高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实施技术人员中具备信息技术服务工程师(itss)、信息安全人员(csip)认证证书的全部满足的得1分,缺一个本项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以上技术人员证书及从2020年7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否则不得分。(均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综合能力(3分)

投标人具有校园物联网环境能源监测控制平台、教育资源及网络空间综合管理平台、教育大数据分析及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平台、远程双师互动录播教学平台、平安校园安防管理平台、教学管理软件、智慧校园综合管理系统、智慧课堂录播与互动教学系统、智慧班牌综合管理系统、教育云平台系统、交互平板备授课系统、智慧校园大数据平台、智慧停车管理平台、人工智能在线编程平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有一项得0.3分,本项最高得3分。

投标人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售后服务和质保(总分10分)

售后服务保障(3分)

在盐城市区或盐城市内任一区县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的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为依据)。若中标后, 在盐城市区或盐城市内任一区县范围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的得1分。【以投标人在附件5:投标人承诺的服务条款中承诺为准;如有承诺,须在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前将营业执照或租房合同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如还未设定售后服务机构(或分公司)的,经招标人发现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质保(7分)

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四年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承诺质保期五年得4分;投标人承诺质保期六年得7分。本项最高得7分(以投标人在投标承诺书中承诺为准)。

5

安装与调试方案(总分10分)

方案(10分)

评标委员对投标人的安装与调试方案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内容或评分标准如下:

(1)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方案(1-1.5分)

(2)项目人员配备及管理方案(1-1.5分)

(3)项目进度、质量、安全控制措施(2-2.5分)

(4)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拟采取的预防措施(2-2.5分)

(5)用户培训方案(1-2分)

注:1、未提供方案或方案缺项,本项10分不得分。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6

业绩(总分5分)

业绩(5分)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校园智能化项目业绩(单个合同金额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须同时提供,缺一项不得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中均未能体现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5分。投标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验收报告(均提供复印件)。



标签: 化工 智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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