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农药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农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NFXZC
********18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XZ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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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2021年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农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700000元。
包组编号:01
包组名称:2021年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农药采购项目
最高限价:人民币700000元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 按照采购人采购实际需求分批分次供货,自采购人提出供货需求后5日内完成供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包组不接受联合体。
噁霉灵、二氯异氰尿酸钠、菌核福美双、代森锌、甲基硫菌灵、多菌灵、春雷霉素、己唑四霉素、井岗·多菌灵、氟虫腈、四螨哒螨灵、阿维杀虫单、阿维啶虫脒、甲维盐氯氰、阿维灭蝇胺、螺虫噻嗪酮、虱螨脲、敌百辛硫磷、噻嗪毒死蜱、苦参碱、甲基硫菌灵、哈茨木霉菌、氰戊马拉松、联苯菊酯、高效氯氰菊酯、敌草快、草甘膦、灭幼脲、甲克、吡虫啉、氰戊菊酯、螺虫乙酯、呋虫胺,合计14990kg。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16日至 2021年4月20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5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1年04月25日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疫情期间为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采用非现场方式领取文件的须提供清晰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一阶段和终止应急响应后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66号的要求,本项目允许投标人采取非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其他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新市城市公用设施服务中心(集团)
地址:阜新市细河区八一路5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新市龙城路5-2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hyzc005@163.com
开户行:中国银行阜新八一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合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97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润泽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