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税务顾问及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集团税务顾问及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集团税务顾问及咨询服务

公开比选公告

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集团税务顾问及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比选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比选。

一、项目采购内容

1.1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

1.2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资金、已落实。

1.3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集团税务顾问及咨询服务。

(2)服务范围:集团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具体范围见附件一。

(3)工作内容:常年税务咨询及顾问、税收优惠及筹划指导、涉税业务专项培训、涉税专项辅导、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其他涉税支持工作等,上述服务内容期限为1年。

1.4 采购内容

(1)常年税务咨询及顾问。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提供涉税政策答疑,评估财税政策影响,提供办税程序及有关涉税事项指导(以上工作不限定工作日);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解决涉税难题,为雄安集团涉税业务合规、纳税行为规范化、提高税收遵从提供多方式的服务。

(2)税收优惠及筹划指导。一是配合集团公司研究国家现有财税政策,通过涉税业务筹划,确保雄安集团各项业务税务安排合理,能够充分享受有关税收优惠;二是配合集团公司梳理和总结现有业务涉税情况,通过上级机构或主管税务机关,上报争取财税优惠政策。

(3)涉税业务专项培训。按月整理最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为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及时、准确解读最新财税政策及配套的税函、公告等税收文件,定期对雄安集团开展财税政策专项培训(协议期限内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

(4)涉税会计业务咨询。包括为雄安集团提供涉税专项会计核算咨询,指导编制涉税专项会计业务核算指南或操作手册等。

(5)涉税专项辅导。协议期限内对雄安集团进行不少于一次全税种专项辅导,出具报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风险防范和管理建议。乙方在服务期内对甲方应提供不少于六个特定项目全流程跟踪专项税务筹划专项报告及经济业务指导意见书。

(6)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完成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企业所得税汇算工作并出具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7)其他涉税支持工作。成交单位须在成交后及时了解雄安集团所有经济业态及流程架构,并常驻1名专业素质较高人员配合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现场处理企业涉税事项,协助解决涉税业务的争议问题。常驻人员需服从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工作安排,驻场时间通常为工作日,但实际根据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委托的具体事项进行调整。

二、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要求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

(3)响应人单位负责人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比选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比选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7)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承担项目存在重大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6)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0]161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黑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响应人。

(17)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18)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具有连续2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同一家集团型国有企业提供房地产、市政类基础设施建设等业务的税务咨询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页)或其他能证明业绩的材料。

(2)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国注册税务师或中国税务师职业资格,并拥有5年以上税务咨询服务从业经验。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近1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违法分包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

(4)其他要求: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获取事宜

1.注册:有意向参加该项目的单位,须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进行用户注册,经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2.文件下载:在平台下载的比选文件是唯一有效的比选文件,本系统仅接受下载有效的比选响应文件。2021年4月21日15:00至2021年4月24日16:00。下载方式:系统登录-投标管理-文件下载。

四.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上发布。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2:00,申请人登陆中国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http://144.7.127.63:9090/cms/index.htm)各自账号上传申请文件。

2.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将予以拒收。

3.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雄安新区容城县雄安市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方式:****-*******

六、帮助

如需帮助,请登陆雄安集团招标采购管理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操作手册”查看。

标签: 咨询服务项目 顾问 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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