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储与CDP容灾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存储与CDP容灾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以下项目的产品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招标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储与CDP容灾维保服务项目
(具体技术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金应为人民币3000万元或以上金额。投标人如属同一个集团或系统的公司,只能以总公司名义投标。
3.2、投标人必须提供易安信(EMC)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3.3、投标人在2011年—2012年从事的存储与备份系统设备等硬件系统集成或维保合同金额≥人民币200万元。
3.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2年度2个(含)以上维保案例,且每个案例的销售合同金额≥人民币80万元。
3.5、投标人须提供公司简介和业绩,近两年(2011-2012年)公司运营情况。
3.6、投标人在湖南省长沙市设有服务机构,并有专业的服务队伍。
3.7、投标人必须指定2名或以上专门负责本项目、常驻长沙并具备本次维保设备原厂认证或以上级别的人员作为本项目的负责人和现场技术支持人员;投标人必须提供这2名工程师的资质证书原件、公司员工证明。
3.8、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201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无拒绝或否定意见。
3.9、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该证明的银行需加盖公章。投标人银行资信证明中没有不良记录。
3.10、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一个合法账户开户银行的名称、账户名称和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
3.11、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提供经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易安信(EMC)公司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证明2011-2012年销售业绩的合同原件(3.3、3.5和第十章“商务评议”中要求的合同原件。投标人必须整理,并列出目录。目录中列明“用户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否则视同无业绩证明材料)。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中介机构审计的2012年度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原件等招标文件中涉及到的原件。
4、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要求: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5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长沙市东风路123号四楼403室)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8、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六路开标大厅
9、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政编码:410003
电话:****-********、******** 传真:****-********
邮 箱:hnzb3@163.com
联系人:周 峰 熊慧敏
10、标书款帐户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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