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步镇超同村电子屏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百步镇超同村电子屏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百步镇超同村电子屏采购项目非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百政【2021】60号文件批准,现就百步镇超同村电子屏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欣(海)[2021]D068号
项目名称:百步镇超同村电子屏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190000.00
最高限价(元):19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百步镇超同村电子屏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1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发售时间: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1年4 月30日14: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4月30日14:00时整在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海盐县武原街道创业路1号联创大厦西15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起的质疑将不予受理)。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进行登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海盐县百步镇超同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储海锋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敏慧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569/20214/********-****-41cc-855c-b8c8e122a2de">供应商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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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电子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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