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本级及河北雄安分行涉税事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本级及河北雄安分行涉税事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或“国家开发银行河北分行”或“开行河北分行”)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本级及河北雄安分行涉税事项服务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

    (1)项目概述:河北省分行及河北雄安分行涉税事项服务合同将分别于2021年4-5月到期,为保障业务连续性,充分防范涉税风险,做好依法合规纳税工作,不断提升开行税务管理水平,拟聘请税务师事务所提供涉税事项服务,并启动采购工作。包含税务代理服务、税务健康检查服务、税务咨询服务等。

    (2)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3)服务地点: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和河北雄安分行办公场所所在地。

    (4)采购预算:140000元。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4.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 投标人须为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机构。

  1. 招标文件购买:

  1. 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422日至202156,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16室)。

  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

  5.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以下资料一套购买招标文件。证照不全者不予办理。

    a.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15129:30 (北京时间)前现场递交至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720室(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公寓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逾期提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2.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4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3. 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4.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

招标人:国家开发银行河北省分行

地址:石家庄裕华西路9号裕园广场

邮编050031

联系人:苗云龙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miaoyunlong@cdb.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公寓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716室

邮编:050000

联系人:刘晓宇、杨天航

电话:****-********-****、8024

传真:****-********

电子邮件:hbgdzb@vip.163.com

标签: 涉税 雄安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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