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城雕公园内艺术发泡瓷雕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叶县城雕公园内艺术发泡瓷雕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叶县城雕公园内艺术发泡瓷雕刻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秀水名居1幢6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C2021-04-20-255
2、项目名称:叶县城雕公园内艺术发泡瓷雕刻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80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
1一标段叶县城雕公园内艺术发泡瓷雕刻采购项目**************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对城雕公园内叶公问政、孔子游叶、民间故事、叶县风采(左侧)、叶县风采(右侧)、昆阳之战共六组艺术发泡瓷雕刻及附属工程进行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5.2.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质量标准,且满足招标人要求。
5.3.交货安装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交货安装完毕。
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见文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起点为准);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书面承诺);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至今至少1个月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设备故障和伤亡事故;(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6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后,若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04月22日 至 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平顶山市湛河区湛南路秀水名居1幢602室
3.方式:现场购买,纸质,不提供电子文档。
4.售价:30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广诚美林湖东门南20米)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05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叶县广诚美林湖东门南20米)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叶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7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被授权委托人持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报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叶县广安路中段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方式:158*****7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东路经开第六大街向北50米商鼎创业大厦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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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雕刻 发泡 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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