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吉林分公司航空垃圾处理项目询价公告

南航吉林分公司航空垃圾处理项目询价公告

询价公告

南航吉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航空垃圾处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吉林分公司航空垃圾处理。

1.2 项目编号:CZ********91。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预算上限:38.48436万元人民币 (含6%增值税)

(一)服务内容:航空垃圾处理:包含南航吉林分公司所有航班、南航吉林分公司承接业务的其他航空公司及南航经停航班的航前、航后机上垃圾,其品种包括废旧报纸杂志、纸包装箱、塑料、饮料瓶、视频包装盒等)处理。

(二)航空垃圾处理标准:

1、航空垃圾处理:施行标准化管理,防止流失扩散传播病菌。对未作处理,造成机上垃圾流失或造成环境污染或疫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2、乙方须自觉接受卫生检疫部门对航空废弃物品的处理决定,并做好运输处理工作。

(三)作业要求:

1、负责在机上或机位指定位置收运机上垃圾,并且按照机场监管当局的要求将机上垃圾统一装垃圾车运出机场外进行处理,保证航班落地后及时收运垃圾,做到垃圾袋不落地,随时清运。垃圾袋口要封好,防止垃圾遗落机坪,产生外来物。并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杜绝出现因机上垃圾造成的任何负面事件。

2、乙方在运输时间内自备车辆和装卸人员收运机上垃圾(机场内需保障3台场内车辆及12名垃圾清运人员)。

3、乙方工作人员要熟知航空安全知识及机坪车辆运行管理规定等与机坪垃圾清运相关的规定,认真学习《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外来物管理规定》,垃圾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

4、中标供应商须自觉接受卫生检疫部门检查。

5、对违反政府监管部门相关要求擅自处理垃圾的,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6、进入机场内的人员要求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方可进行回收作业;运送疫情垃圾的人员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包括口罩、护目镜、防护服、医用手套,并按机场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

1.6 服务地点: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1.7 服务期:1年

1.8 合同期限: 1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还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注意:须提供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税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公司年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3供应商需提供垃圾处理及清运资质证明文件。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询价(采购)。

2.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7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价(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价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4月2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价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2 询价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6日15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航吉林分公司

地址: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邮编:13003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先生,186*****825

EMAIL:sunyuzhi@csair.com


标签: 垃圾处理 航空 南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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