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林县公安局“两所”业务用房宣传栏及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米林县公安局“两所”业务用房宣传栏及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米林县公安局“两所”业务用房宣传栏及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林芝市嘉龙花园26栋2单元12-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5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ZHLZ********
项目名称:米林县公安局“两所”业务用房宣传栏及食堂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90000.00元
最高限价:690000.00元
采购需求:(具体参数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要求: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及藏财采办【2020】13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政策。中小企业按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给予6%的扣除(必须出具证明材料)。监狱企业按财库【2014】68号相关规定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
4.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每天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林芝市嘉龙花园26栋2单元12-3。
方式:现场现金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85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1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拉萨市柳梧新区普曲路1号好城·桑旦林(南区)27栋4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米林县公安局
地址: 米林县县城
联系方式:18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西藏众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林芝市嘉龙花园26栋2单元12-3
联系方式:********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998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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