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自购物资(商混)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自购物资(商混)招标公告)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自购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1104-JC-2021-08)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为施工单位,现已进驻现场并开始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

1.2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分别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用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1.3 此次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2.1.1淄博万创物流港: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淄博市绿色智慧综合枢纽物流园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309国道(西环路)以东恒星路以南。一期用地面积73453m2,建筑总面积约 78818.45 ㎡,共7栋单体建筑。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单位中铁十一局为联合体牵头方。中标价:18033.18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总值398万元;施工费总值17635.18万元,占比97.74%。主要工程量:混凝土用量约2万方,钢材约3800吨,模板支架17万平方米,砌体6500m3,墙面抹灰装饰装修3.2万平方米。地下室防水5000平方米。

2.2 招标内容:

招标数量及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各包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2 所有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3具有履行申请物资供应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约记录;

3.2.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2.5获得生产许可证、行政许可证(生产商);

3.2.6代理商具备提供物资设备需要的资格或资质,代理的产品要满足生产商的相应条件;

3.2.7投标人未被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2.8因质量原因被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原铁道部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申报;

3.2.9中国铁路总公司或原铁道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3.2.10投标人未被中国铁建列入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通过: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的方式。(建议通过方式二:网上购买)

方式一:现场购买

通过现场购买方式的投标人请投标人于2021年04月 21 日至2021年04月25日,每日上午8时 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 0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405室(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21号)持:

①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需提供一份盖章扫描件及一份Word版);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所投包件使用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的投标人还需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如下:

④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后,证明材料可以是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

方式二:网上购买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亦可以以电子版的形式发售,通过网上购买的方式的投标人可将上述资料的鲜章扫描件及标书费汇款单据(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扫描件发至招标组织单位电子邮箱(电子邮箱:cr1104wzjczx@163.com)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注:请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发送,文件名称格式:包件号--投标人全称)

4.2 招标文件由招标组织单位出售,售后不退(售价详见附件1)。投标人必须以银行转账方式购买(招标人账号),现场购买如需电子版请自备存储设备。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1年 05月 10日 8 时 00 分至 10 时 0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年05月 10日10时00分,地点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会议室(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恒星路以南西环路以东)。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铁建商城(http://www.crccmall.com)发布。

7. 现场勘察本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勘察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勘察,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周村区恒星路以南西环路以东

联 系 人:程子斌 联系电话:150*****111

招标组织单位:

地址: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405室(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佳园路21号)

邮编:430074

物资集采中心专用银行信息:

账号名称: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帐号: ********2284(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账号)

开 户 行:中行武昌支行

电子邮箱:cr1104wzjczx@163.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孔令举 ***-********

监督电话:***-***********-********

2021 年 04 月21日



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包件明细

序号

项目名称

物资名称

包件号

项目名称

备注

1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

商混

SH-01

淄博万创物流港项目

2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

商混

SH-02

淄博万创物流港项目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使用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01

SH-01

商品混凝土

C15

m3

54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

(一般计税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类认证资格,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两条生产线以上,日产量2000方以上,单日保障专供混凝土1000方。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20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混凝土满足(JTG3362-2018)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或市政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7年12月-2021年4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17年12月-2021年04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0

5万

C20

m3

50

C25

m3

242

C30

m3

9831

合计

10177

序号

包件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使用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02

SH-02

商品混凝土

C15

m3

54

中铁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万创物流港项目经理部

(一般计税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和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取得湖北省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合格的预拌混凝土类认证资格,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两条生产线以上,日产量2000方以上,单日保障专供混凝土1000方。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20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扫描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混凝土满足(JTG3362-2018)技术规范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不得为同1年)内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2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国家重点工程或铁路或市政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不少于2份;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含新签合同和正在执行的合同),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
7. 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2017年12月-2021年4月无任何违法和违约行为;2017年12月-2021年04月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00

5万

C20

m3

50

C25

m3

242

C30

m3

9831

合计

10177



附件2投标申请表

招标编号

CR1104-JC-2021-08

投标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投标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退还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退还账号

投标保函返还联系人

投标保函返还联系电话

投标保函返还邮寄地址

申请投标包件及说明:

(对应包件的招标人全称):

在阅读和理解了本次招标公告后,认为我单位符合招标公告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在此特向贵方提出参与招标编号的上述申请投标包件号的投标报名,特此申请。本投标单位有关信息如上。

声明: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投标人(章)

年 月 日

投 标 申 请 表


167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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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0成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中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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