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静安国际雕塑展(双年展)策展服务招标公告

2014年静安国际雕塑展(双年展)策展服务招标公告

截止时间: 2013-06-05
开标时间: 2013-06-08 采购目录: 文化艺术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 2013-C030 代理机构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
撰写人: 静安区采购中心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上海市静安区绿化管理局的委托就2014年静安国际雕塑展(双年展)策展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2013—C030
二、项目名称:2014年静安国际雕塑展(双年展)策展服务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
1、雕塑策展服务 数量:1支队伍
2、展览期:2014年9月20日至2014年11月20日。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供应商;
3、从事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在本市有固定的经营、服务人员;
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五、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上述证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已登记注册并审核通过的证明材料(在相关网址中下载或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现场踏勘、澄清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3年5月24日起至2013年6月5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13:30~15:00)
报名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2楼
2、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3年5月31日下午14:00时(过时不侯)
地点:石门二路128号
3、对谈判文件提出澄清要求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截止时间:2013年6月3日下午15:00时
递交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2楼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2、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3年6月8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西康路658弄5号4楼
八、招标方: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
传 真:********

需求见附件: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4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展策展需求一、项目简介本项目内容是为“2014中国?上海静安国际雕塑双年展”提供展览策划服务。本次展览场地:静安雕塑公园;展览期:2014年9月20日至2014年11月20日;展览基本要求:高水准、国际化、在国内外具有一定的影响力。二、投标单位要求投标单位经营范围应包括:文化艺术、会务服务、展览展示等内容,投标单位应具有国内外同等类型项目的业绩经验,项目负责人应在国内外艺术行业中具有一定艺术资源,且具有国内外同类项目的组织策划和实施的经验。三、服务要求投标供应商因根据本次展览的要求,制定相符的策划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策划方案要求1)投标单位应保证策展方案的可实施性。2)投标单位应具有国际先进策展理念,对公共艺术有深刻理解,围绕上海市和静安区城市发展与公共艺术提出本届展览主题。3)投标单位应提出展览筹备过程中所涉及到环节的初步设想。包括展品、宣传、活动、布展、撤展、开闭幕式等方案,中标后后需按照招标单位要求完成上述工作的实施方案。4)投标单位应提出展览实施和作品落成到位的工作流程和计划安排。5)投标单位应根据展览场地现状提出展品总体布局和展点的规划。如公园地下展厅在本届展览布展前投入使用,则投标单位应承诺无条件及时补充室内展内容,并根据招标方要求策划、实施。2、 展品要求展品应体现国际化,高品质的要求,参展作品应为知名雕塑艺术家的成熟作品,或具备明显上升空间的中青年艺术家的雕塑作品(已开始获国际艺术界的认可并被关注,作品已开始被博物馆收藏);或在各类世界级、国家级、省市级和雕塑公园艺术展览活动中,被评为优秀作品或展会主题作品的雕塑。参展雕塑家应不少于10个国家与地区,候选展品的总数量应不少于60件,其中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知名度的艺术家及作品不得少于3件,国内展品数量不少于展品总数的1/3。3、 预算要求投标单位应根据展览策划方案提供展览策划经费预算和展览实施经费使用控制明细。展览策划经费预算应包括展览策划部分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策展及展览期间的会务费、资料费、雕塑谈判考察费、接待费、信息及宣传费、专家咨询费、展品征集费、策展团队及策展人劳务费等;展览实施经费使用控制明细包括但不限于策展及展览期间的展品租赁、保险、国内外运输、装卸、基础、基座、灯光、报关等与参展作品有关的全部费用,开闭幕式活动、展览活动、户外及媒体广告宣传、会务接待、安保、布展、撤展、布展和撤展期间展览场地绿化恢复、展览宣传品制作、纪念画册制作等展览实施过程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附:展览场地静安雕塑公园介绍及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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