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长宁公安分局4#3交警指挥室改造家具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长宁公安分局4#3交警指挥室改造家具配套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宁公安分局4#3交警指挥室改造家具配套项目 | ||
品目 | 货物/家具用具/其他家具用具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16:42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7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1年05月07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 ||
预算金额 | ¥2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林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17628228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屈红芸、230393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林、周健泉;15317628228、1835724191 |
项目概况
长宁公安分局4#3交警指挥室改造家具配套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5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ZB20210064
项目名称:长宁公安分局4#3交警指挥室改造家具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长宁公安分局4#3交警指挥室改造家具配套项目;
(2)采购预算限价:23.0万元人民币
(3)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4)交付地址:甲方指定地点。
(5)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本次项目为改造项目,项目改造过程中涉及到部分现有家具的搬运、拆装、整改、翻新等、中标方许积极配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2)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4)其他资格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如是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维护机构及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2)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单位与本项目相关单位无利益关系;本次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1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方式: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5月07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合格供应商可自2021年4月21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上述时间段内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合格供应商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报名成功且通过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可获得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格。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报名同时请随带下列证件及原件:
注:以上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等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章及其他证明资料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概不退回。以上需提交的资料如有缺漏,代理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响应文件为准。磋商供应商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小组决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
地址:长宁区威宁路201号
联系方式:屈红芸、23039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申诣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大木桥路340号1号楼403室
联系方式:王林、周健泉;15317628228、18357241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林
电 话: 15317628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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