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禅堂中学项目征迁补偿安置的公告

关于禅堂中学项目征迁补偿安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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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河西拆迁指挥部近期将启动徐禅堂中学工程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禅堂中学项目区范围内),根据《太和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修订)》,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该项目区范围内征地拆迁安置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项目征收范围:禅堂中学项目区范围内。

二、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一)房屋及其他附属物补偿标准:由房屋评估机构经仗量评估后确定。

(二)临时安置补偿费(租房费):每月按应安置面积每平方米4元计算,暂付30个月,以后交房时多退少补。如果因政府原因造成延期交房的,从第31个月开始,该项补助按双倍计算。选择货币补偿和市场化购房,不享受此补助。

(三)搬家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计算,每平方米5元。

三、安置办法

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市场化购房安置三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行选择。

(一)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下列费用:

1.房屋及附属物补偿款,以评估报告为准。

2.人均60平方米部分的房屋追加补偿款。

除按规定标准发放货币补偿金外,在应安置房屋面积(人均最高不超过60平方米)补偿数额的基础上,在增加100%的补偿金,不得要求再以其他方式安置。

3.合法建筑面积的差价补助,不论房屋成新、结构、朝向等,在评估价格的基础上一律按照每平米200元标准追加补助。

4.搬家费。

5.奖金。

(二)选择产权调换的:

具体内容详见《太和县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修订)》。

选择产权调换的,签订协议时,政府暂时支付以下费用:(1)附属物补偿款

  1. 搬家费。

  2. 临时安置补偿费。

    (4)奖金。

    (三)市场化购房安置

    1.集体土地购房卷价格核定标准,按太总指办【2018】2号文件予以核定。

    被征收房屋人均35平方以内的部分(含35平方)每平米安置价格4250(四类区域);人均35平方至60平方部分(含60平方)按四类区域相同房屋结构等级的商品房货币补偿价格的50%核定;人均60平方以上的部分,按照被征收房屋安置价格核定。

    2.附属物补偿款(以评估报告为准)。

    3.搬家费。

    4.奖金。

    (四)房屋安置时以签订协议和完成房屋搬迁的先后顺序安置(即先签先选)。房屋补偿款待交房时一并计算。

    安置点:李小洼安置区。

    四、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47480元,青苗补偿每亩1000元。树、井、坟等附属物由国土部门按照规定标准执行,拆迁期间如有变动,按上级最新规定标准执行。

    五、搬迁期限

    经镇政府研究,搬迁时限为20天。

    8月20日—8月23日为评估复核时间;

    8月24日至31日为签订协议时间,安置时(选房的顺序是按照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和完成搬迁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

    9月1日至3日为资料归档时间。

    六、其他事项

    为保护群众人身安全,禁止个人自拆,统一由政府组织拆迁。

    凡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和完成搬迁的,按照被征收房屋面积每平方奖励200元,逾期不予奖励。

    违法建设一律不予补偿,并依法强制拆除。

    特此通告!

    太和县大新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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