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垃圾桶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CZYZC(2013)第23号 根据采购单位购买垃圾桶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采购。 一、有意合作的厂、商请按以下要求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铁质垃圾桶 数 量:600只 参数要求: 桶高920mm,上口直径700mm,下口直径600mm,容积≥0.241立方米,厚度1.5mm,桶身另加3道3cm宽加强筋,轴规格:22mm×3根,轮:铸铁轮3个,100只桶后面加盖架。 二、请愿参加投标的企业按相关技术要求加工制作投标样品和认真制作投标文件,于2013年06月07日下午15时携带样品和投标文件到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三号开标厅参加竞争性谈判,提前或推迟均不予受理。 四、投标文件须有下列资料和内容: (一)投标报价表(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关产品的技术资料或说明。 (三)售后服务条款和承诺以及供货时间。 (四)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手机号码)。 (五)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六)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七)不是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八)投标方要提供相关资信证明文件。 五、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伍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业部 收款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楚雄州楚雄市支行 1、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六、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报价中须包含产品成本费,运输费、辅料费、包装费、税金、安装费等的一切费用。 (二)产品须送到使用单位并负责安装完毕后交付使用。 (三)中标商所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是经国家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 (四)签订合同由中标供应商与使用单位签订(一式四份),同时交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及采购中心(各一份)备案。 (五)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质量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六)在产品安装完毕验收时,若出现质量问题一律退货;在甲乙双方达成的质保期内,出现规定的质量问题的产品,乙方一律包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付款:不付预付款,待所有货物交付完毕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款的95%,余额5%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八)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九)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概不予退还; (十)投标文件1式3份,请注明正、副本,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 七、评标和定标 (一)开标: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组织竞争性谈判开标仪式,所有投标人参加。 1、开标仪式上监督人员现场查验投标方人员身份; 2、宣布被接受的投标商; (二)评标 开标后,评标小组首先对投标书的合法性、完整性、符合性、响应性等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不进入评标范围,如果确认投标方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满足招标方需求,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定标: 评标小组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定,按性价比较优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1、不保证低价者一定中标。 2、招标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八、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由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中标结果,并向中标的厂、商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本次招标过程由楚雄州监察局、州财政局进行现场监督。 十、联系电话及地址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科 地址: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