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为采购人所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耳鼻喉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以国内公开的方式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的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名称: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耳鼻喉手术器械等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CG03-C; 3、采购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0400号; 4、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5、采购内容:耳鼻喉手术器械等设备;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3个标段; 7、采购预算:39.6万元。其中,第一标段23.7万元、第二标段13.8万元、第三标段2.1万元; 8、交货时间:详见技术参数; 9、质量要求:合格,且符合现行的国家及相关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0、分包详细信息: 标段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项目预算 | 01 | 耳鼻喉手术器械 | 1批 | 23.7万元 | 02 | 微波治疗仪(双头)、微波治疗仪(单头)、铅衣(双面分体半袖)、铅围脖(加大款)、铅玻璃眼镜 | 1批 | 13.8万元 | 03 | 医用转运车 | 1批 | 2.1万元 |
11、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二)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三)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8年-2020年)完整的状况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综合情况良好(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可提供(2018年-2020年)同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五)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2020年10月-2021年3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业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的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六)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招标公告期内的“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列入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官网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官网截图(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并加盖公章);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企业实力的其他文件。 12、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2.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12.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12.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2.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2.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12.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1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自2021年4月22日08时30分起至2021年4月27日16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投标的供应商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语言:中文。 15、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16时00分之前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操作导致无效投标的后果自负。 16、投标文件的递交: 16.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5月14日09时30分。 16.2递交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6.3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17、注意事项: 为防止疫情期间人员聚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做好自我防护措施,自觉排队并保持安全距离,遵守现场秩序。 18、项目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采 购 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联系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1643号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1室 联 系 人:许玉卿 联系电话:189*****571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2.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CA登录区”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7.png" al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