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钢架大棚及微灌工程建设单位<2>招标公告
蔬菜钢架大棚及微灌工程建设单位<2>招标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武汉市新洲区蔬菜钢架大棚及微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2>)
依据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新洲区农机服务中心委托,对武汉市新洲区蔬菜钢架大棚及微灌工程项目建设单位<2>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报名。
一、项目编号:HJZB-ZCHW-2013-076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地点:武汉市新洲区。
2、计划工期:2013年10月15日前全部完工。
3、招标范围:
1)钢架大棚分两个标段,投标人可任选标段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内容
标段
名称
数量
钢架大棚
1
玉如意2
600亩(8米)
2
玉如意3
500亩(8米)
2)微灌工程总面积 5,500 亩,根据项目需求招建设单位,每家中标人先签
订500亩的施工合同,根据产品质量、施工质量、工期进度等综合考评后,再结合项目需求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证件齐全有效,经营范围必须包括设施农业产品生产和安装业务,钢架大棚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微灌系统企业人民币200万元,承担同类项目建设的经验不少于两年;
2、具有独立生产场地(钢架大棚生产1200?以上,微灌系统生产500?以上厂房),有必须的生产、安装、维修设备、技术能力,且具有较好的“三包”售后服务能力,具有专职技术人员12人以上,有一台以上售后服务车辆,保证能在12小时之内到达故障现场;
3、投标产品必须是通过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符合安全、环保要求,并提供产品材质检验报告(检验报告上载明的生产商须为投标人自身,不允许为在外加工或转包生产的产品);
4、投标产品2012年销售金额必须达到:钢架大棚类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年;微灌系统类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年;
5、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质量监督不合格或产品质量投诉记录。
四、投标事项:
1、招标文件的领取: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在2013年5月24日起至2013年6月13日17:00时止(工作时间)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②生产场地证明材料(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证明);③省级(含副省级)及以上农机试验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产品的证明材料;④产品材质检验报告;⑤专职技术人员12人及以上的劳务合同和社保证明;⑥一台及以上售后服务车辆的购车发票及车辆行驶证;⑦投标产品不在外加工、不转包生产的承诺;⑧1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的承诺;⑨投标产品2012年销售金额证明材料(提供销售金额统计表,并附相关项目合同和使用单位验收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二部)进行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
2、投标开标时间:2013年6月14日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开标地点: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九楼开标室
3、本项目已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新洲区农机服务中心和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起投诉。
六、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武汉市新洲区农机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邬家墩159号金贸大厦D座八楼
联 系 人:刘 荡(招标代理二部)
联系电话:***-******** ***-********
传 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新洲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投诉联系人:朱向华 投诉电话:***-********
武汉恒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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