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动力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竞标。
1、招标编号及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CSIE
********项目名称: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动力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
招标文件编号:XJCTC-COM-3100/ITB-1301
2、招标内容
神华新疆68万吨/年煤基新材料项目动力装置,包括4×480t/h高压煤粉炉、2×CC60MW的高压双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2×N20MW的补汽凝汽式余热发电机组、除盐水站[由除盐水处理和冷凝液精处理二个系统组成。除盐水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1500t/h,透平冷凝液1250t/h,工艺冷凝液700t/h]。还包含输煤系统(供电站的燃料煤,供气化装置的原料煤)及配套的脱硫、脱硝装置。
投标人负责该装置界区内所有工艺、总图、静设备、动设备、管道、土建(结构/建筑)、仪表与自控、电气、电信、暖通、给排水、HSE、消防、分析化验等设计、采购、施工工作,负责单机试车、机械竣工、启动试运【包括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为第三方负责)以下称为调试单位】及配合试生产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的相应工作(包括为后期待建工程安全并入的各专业甩头系统、工程实体6S标识),并为业主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服务。
3、工程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4、工期要求
计划现场开工时间:2013年9月1日
计划第一台锅炉点火时间:2015年5月15日
计划第一台汽轮发电机组启动冲转时间:2015年8月20日
5、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6、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资质要求:仅限工程项目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设计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2008年至今承担过或完成过50MW及以上的电厂或自备热电站(其中锅炉蒸发量不小于410t/h)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15000元人民币/套(现金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随招标文件同时提供的基础设计文件、工程统一规定、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试桩报告等资料,收取资料押金10000元(现金方式)。投标人将上述资料完好交回后,押金原数退还。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5月27日至2013年5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8房间。
(4)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1)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设计资质证书;4)业绩证明资料(2008年至今50MW及以上的电厂或自备热电站(其中锅炉蒸发量不小于410t/h)项目的EPC总承包业绩,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需包含锅炉蒸发量和电厂桩基量证明);5)保密确认书(报名审查通过后时随同招标文件领取)。
以上验证内容中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要求原件,其他资料要求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请投标人编制清单并提交上述验证材料(装订成两套)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3年7月4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城区真武庙路1号-职工之家B座5层第1会议室(地铁1号线南礼士路站D口向西400米后向南100米路西即是)。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送到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届时请每个投标人限派3位代表(包括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到场,并随时接受业主的质疑及补充说明。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601房间
邮 编:100007
联 系 人:周松林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zhousonglin324@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帐 号:3454 5859 4966
招 标 人: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工程分公司
联 系 人:黄亚男
电 话: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