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医院交换机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人民医院交换机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人民医院的委托,对河南省人民医院交换机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招标要求 2.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医院交换机维保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XHTC-FW-2021-0303 2.3项目概况:网络交换机设备承载着全院信息系统交互业务,作为桥梁支撑着全院各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为保障我院各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现拟对院区交换机设备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维保范围:全院区核心交换机、汇聚交换机及接入交换机。 2.4招标范围:河南省人民医院交换机维保服务项目及其他伴随服务等。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维保服务要求:H3C原厂技术支持、维保设备硬件故障免费更换。 2.7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2.8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法人公司授权其在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授权函),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社会信誉和足够的服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2投标人具有H3C原厂证明授权函; 3.3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按实际提供; 3.4投标人近三年内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近三年指2018年03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所使用的设备原厂商必须在郑州市有一支稳定的可以服务于本项目的技术队伍;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网站相关截图);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供应商)登录系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2日至2021年04月27日凭CA密钥登录登陆“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投标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招标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www.hnggzy.com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和签章软件iSignature,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hntf 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hnggzy.com)”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一)-10(郑州市农业路东41号投资大厦A座),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www.hnggzyjy.cn。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 5.5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人民医院 地 址:郑州市黄河路与经二路交叉口 联系人:常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路与金水路交叉口绿地原盛国际1号楼C座(卫华大厦)8楼803室 联 系 人:郭女士、李先生 联系电话:189*****506、****-******** 邮 箱:xinhuasx003@163.com 2021年04月22日 本公告所含项目编号及名称:(根据国办函【2019】41号令,自2019年9月1日起,所有招投标项目取消报名环节,请直接在领取文件模块搜索编号进行进行文件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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