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等6个项目招标公告
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等6个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交通审发〔2021〕3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通过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及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两个项目已由交通运输厅以《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19年下半年国省道改造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宁交办发〔2019〕163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国家车购税专项资金和自治区财政一般债券资金解决。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省道205线西安至关庄段及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由交通运输厅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一批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宁交规划函〔2020〕41号)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申请国家车购税专项资金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等统筹解决。以上项目招标人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项目起点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杨滩村,S205线与G338线(现宁卫路终点)T型交叉口处,起点距离G2012定武高速公路中卫互通式立交与S205线交叉口向东1.5公里处,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位于海原县西安镇下小河村,与G341线平面交叉,终点距离原S205线与G341线Y型交叉口向西620米处,终点桩号为K136+477.005,路线全长136.477公里。全线设置大桥793.08米/5座(均为拆除新建),中桥696.86米/13座(新建118.10米/3座、拆除新建578.76米/10座,),小桥85.44米/3座(拼宽利用54.00米/2座,拆除新建31.44米/1座)。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桥梁维持原有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1/50,本项目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0~0.3g,对应的地震烈度为Ⅷ度。
(2)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路线总体走向呈由北向南偏东,起点顺接省道103海原红羊至西吉段公路改建工程终点(K359+433.869),途径西吉县二府营村、新营街道、黑城河村、吉强镇万崖村,终点位于西吉县吉强镇袁河村,与G309线呈“十字”型交叉,路线全长14.493km。全线共设桥梁264.32米/4座,其中大桥126.12米/1座,中桥138.20米/3座。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1/50,路基1/50,本项目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g,对应的地震烈度为Ⅷ度。
(3)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同心县与海原县境内,起点位于同心县城西南角,接国道344,与G344形成T型交叉。终点位于海原市东盛路,路线全长53.060Km。全线设置共设12座桥梁,共长1028.82。其中大桥3座(新建450米/2座,废弃新建125米/1座),共长575m;中桥6座(拆除新建65米/1座,完全利用316.02米/5座),共长381.02m;小桥3座(拆除新建40米/2座,完全利用32.8米/1座),共长72.8m。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桥梁维持原有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本项目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0g、0.30g,对应的地震烈度为Ⅷ度,抗震设防措施等级为9级。
(4)省道205线西安至关庄段公路项目起点位于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终点, 即G341线K1856+920处,与G341形成十字交叉,起点距离东侧下小河镇约620m,起点桩号为K136+620。终点位于海原县关庄乡,与关庄乡街道相接,终点桩号为K185+122.822,路线全长48.503公里。全线无特大桥,设置大桥2009.16m/11座,均为新建桥梁, 中桥427.4m/6座(其中拆除新建66.08m/1座,拆除过水路面新建132.16m/2座,上部换板利用66.08m/1座,新建163.08m/2座),小桥18.42m/1座(修补利用18.42m/1座)。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及上部换板桥梁维持原有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1/50,本项目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3g,对应的地震烈度为VIII度。
(5)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公路工程项目起点K1881+053位于六盘山镇苋麻湾与甘肃省交界处,之后向西沿国道312线旧路先后经过蒿店乡、三关口隧道,终点K1894+171.675位于杨庄村,与国道344线青石嘴至杨庄段公路呈T型交叉,顺接国道312与国道344共线段。路线完全沿旧路布设,大体呈东西走向,全长13.119km。全线设置分离式立交桥48.0m/1座,为拆除重建,中桥57.44m/1座,为原桥利用,小桥86.76m/4座,均为拆除重建。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利用桥梁维持原有荷载等级;设计洪水频率:路基、大中桥1/100,小桥涵洞1/50,本项目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g,对应的地震烈度为8度。
(6)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起点位于中宁县七星渠西侧白马乡街道(起点顺接S308线滚泉至白马段)。项目终点位于G109线与S308线(原S101线)交叉口,采用平面交叉。路线全长29.007公里。全线共设置桥梁369.32延米/9座,其中中桥327.24延米/6座,小桥42.08延米/3座。本项目属于路网结构调整前S308线其中一段,旧路等级为三级公路。本项目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新建桥梁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1/50,路基1/50,本项目区域内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值为0.2g,对应的地震烈度为Ⅷ度。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负责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省道205线西安至关庄段、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等6条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及相关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标段划分 | 项目 | 工作内容 |
1个标段 | 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防洪评价 | 负责省道205线中卫至下小河段等6个项目的防洪评价(含省道205线西安至关庄段张湾水库库容评价)及相关服务工作。主要工作内容:①对全线所有跨山洪沟道和河道的桥梁等构造物及临水临沟路段所有涉河、泄洪工程进行防洪评价,并编制防洪评价报告。②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工作;③承担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
省道103线新营至袁河段防洪评价 | ||
省道103线同心至海原段防洪评价 | ||
省道205线西安至关庄段防洪评价 | ||
国道312线苋麻湾至杨庄段防洪评价 | ||
省道308线白马至新堡段防洪评价 |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质等级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中国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协会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 |
企业业绩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成功完成过至少1项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交通类工程建设项目(公路、铁路或独立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企业信誉 | 1、投标人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
主要人员 (项目负责人1名) | 具有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担任过1项在河道(包括河滩地、湖泊、水库、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管理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交通类工程建设项目(公路、铁路或独立桥梁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项目负责人。 |
3.2服务期限:70日历天。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并最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之日止。合同协议书签订后45日内向招标人分别提交6个公路项目的防洪评价报告。验收标准:防洪评价报告通过专家审查并最终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21年4月22日至 2021年4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 14:30-17:30,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www.nxggzyjy.org)。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陆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
4.2网络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
4.3接上面的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从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注:①投标人持 CA 锁按系统提示自动生成投标保证金账户,按系统提示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保证金必须以交易中心备案的基本户转入,否则投标文件无效。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变更补遗”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变更补遗” 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3日09时00分;
5.2递交地点: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5.3本次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不见面开标网址:(http://main.nxggzyjy.org/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index)。
5.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1小时内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签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投标人必须在40 分钟内完成解密,一般情况下1-3分钟即可解密成功);解密时不再进行资质证件核实,以投标文件中扫描件为准;一切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未按时签到等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即视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jtt.n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 : 宁夏银川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利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长城中路世茂倾城北门6-102
联系人:张杨
电 话:180*****508
标签: 中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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