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弱电架空线缆落地设计)招标公告
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弱电架空线缆落地设计)招标公告
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弱电架空线缆落地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KX2021-50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弱电架空线缆落地设计)已由长春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朝发改审【2021】1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中央奖补资金、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弱电架空线缆落地设计)
2.2项目概况:设计范围包括长春市朝阳区桂林街道、红旗街道、前进街道、南湖街道、永昌街道、清和街道、重庆街道、湖西街道等8个街道、辖21个社区,共42个小区,设计居民50840户。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弱电架空线缆落地设计)一标段
二标段:朝阳区2021年纳入中央补助资金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弱电架空线缆落地设计)二标段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湖西、南湖、前进、红旗等4个街道办事处。
二标段:清和、永昌、桂林、重庆等4个街道办事处。
2.5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长春市内。
2.6服务周期:至项目结束;第一部分设计成果文件时间为: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
2.7质量标准:符合规划、功能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3.3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
3.4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中不良行为记录、黑名单记录的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3.9近三年(2018-2020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4月22日8时30分至2021年4月27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5月19日9时30分,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59*****10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科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389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423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监督人:柴工
联系电话:****-********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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