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梧州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督抽查项目采购预公示
2021年梧州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督抽查项目采购预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项目名称:2021年梧州市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监督抽查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序号 | 服务项目 | 检定服务数量(件) |
1 | 燃气表检定服务 | 10000 |
2 | 压力表检定服务 | 1800 |
3 | 心电监护仪检定服务 | 500 |
4 | 心脑电图机检定服务 | 100 |
5 | 加油机检定服务 | 1000 |
6 | 集贸市场衡器检定服务 | 600 |
7 | 血压计检定服务 | 200 |
8 | 出租车计价器检定服务 | 600 |
9 | 焦度计检定服务 | 50 |
10 | 验光仪检定服务 | 50 |
11 | 验光镜片箱检定服务 | 50 |
12 | 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检定服务 | 80 |
13 | 燃气表检定服务 | 10000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9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第十条 计量检定必须按照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进行。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计量检定必须执行计量检定规程。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由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制定。没有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分别制定部门计量检定规程和地方计量检定规程。第十一条 计量检定工作应当按照经济合理的原则,就地就近进行。梧州市计量测试所是梧州市唯一具备资质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且可以开展所有计量器具委托检定工作。
二、要开展强制检定还需建立最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目前只有梧州市计量测试所获得所有项目的授权。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梧州市计量测试所
地址:梧州市三龙路2号
三、公示期限
2021年4月22日 至2021年4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梧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珠宝路6号
联系人:李瑾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严科长
联系地址:梧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梧州市三龙大道红岭大厦10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4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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