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项目

的询价信息公告


我单位根据市财政局要求,现开展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项目询价工作,请有意参与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自行下载有关附件,并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为预防“新冠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最大限度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更好的保障参与询价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本次询价采用“不见面”方式询价,询价要求及流程见附件。

请各参与单位于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当日下午16: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xiangmuxunjia@163.com),提前发送和规定时间之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以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请保证各单位委托代理人的通讯畅通。

联系人:黄应成,联系电话:********

彭 松,联系电话:********

本次询价确定的最终报价仅为采购预算提供参考,不代表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和价格。

特此公告。


附件:1.询价要求及流程

2.采购项目工作方案

3.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22日


附件1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项目询价要求及流程


报价单位按照《询价响应文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纸质版《询价响应文件》另行报送,询价小组工作人员通知各报价单位另行报送备案。

报价单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成为PDF格式文件,2021年4月26日(星期一)当日下午16:00前将《询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发送至专用邮箱(xiangmuxunjia@163.com),提前发送和规定时间之后发送的邮件不予接收(以专用邮箱显示时间为准)。

“二次报价表”单独准备,待询价小组工作人员汇总各单位初始报价及《询价响应文件》审查情况,与各单位委托代理人电话通报并充分沟通后,进行填写并签字盖章,将扫描件按照询价小组工作人员要求的时间发送至专用邮箱。请保证各单位委托代理人通讯畅通。

参与本次询价的社会主体单位和组织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工作相关。

询价如少于3家响应单位,报价无效。

本次询价分为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我单位将根据所有报价单位的两次报价进行综合评审,并确定最终预算金额(即采购预算金额)。

程序:报价单位递交《询价响应文件》→询价小组汇总各单位初始报价并对《询价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询价小组工作人员电话通报各报价单位的初始报价→报价单位与采购单位针对所采购项目进行充分沟通和交流→二次报价→询价结束。


附件2

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项目工作方案


为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强我市臭氧及PM2.5协同防治能力,进而减少企业VOCs排放,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增加我市优良天数。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0) 33号)、省大气办《关于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20〕77号)、《河北省推进工业企业有效降低污染排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治理项目》(冀环办[2020]534号)、石家庄大气办《石家庄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落实我市2021年臭氧及PM2.5协同共治目标达成,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降低夏季臭氧污染,拟开展本项目。

一、项目实施背景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工作,2020年6月至12月,省生态环境厅连续印发了《关于加强臭氧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冀气领办〔2020〕77号)、《河北省推进工业企业有效降低污染排放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治理项目》(冀环办[2020]534号)、《关于报送涉VOCs工业企业“一厂一策”治理工作的通知》(冀环办[2020]779号),均要求坚持因地制宜,科学施策,以实施精准防控为目的,结合区域污染物排放特点,强化VOCs和NOX排放溯源分析,突出目标需求导向,汇聚科研力量,组织专家团队,加强臭氧控制路径和控制措施研究;同时,要求各地市加快制定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编制及审核工作,科学指导企业减排,明确我市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科学减排比例,实现臭氧及PM2.5协同减排要求。

随着大气污染治理的逐步深入,我市臭氧污染物日益突出,2019年石家庄O3高值浓度较2016年上升58微克/立方米(38.4%),年上升幅度19.3微克/立方米/年。在2019至2020连续两年开展臭氧攻坚战后,2020年首次出现臭氧拐点,截止2020年12月,全市臭氧平均浓度为1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6%;以臭氧为首要污染物的未达标天数由去年的87天下降到今年73天。我市臭氧的主要来源是VOCs转化的二次污染,控制和削减VOCs的排放将对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影响臭氧污染的因素很多,如前体物排放量、减排比例、扩散条件、光照强度等,因此臭氧管控是极为复杂的过程,为巩固我市臭氧污染防治成果,最大限度降低我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保证“一厂一策”培训、评审、验收、抽查和“臭氧攻坚专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急需具有专业能力的技术团队支持。

二、工作内容

O3是影响我市优良天数的重要污染物,而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臭氧污染的重要前体物,我市经近两年的VOCs治理工作,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企业依旧存在VOCs治理设施水平参差不齐,废气无组织收集率低下、环保管理水平落后等问题,导致很多企业VOCs污染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为推动我市臭氧管控工作的开展,全力减排前体物VOCs,推动我市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科学性,计划聘请具有专业能力的技术团队长期为我市开展涉VOCs企业“一厂一策”方案审核及评估工作和2021年夏季“臭氧攻坚专项行动”进行指导。

三、实施方案

为有效降低我市环境空气中臭氧浓度,加强臭氧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聘请相关技术团队,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项目具体内容概括如下。

1.科学编制臭氧攻坚期行动方案

根据石家庄市2021年臭氧攻坚期实际情况,制定VOCs排放及臭氧管控方案,具体内容包括:

(1)科学细化臭氧调控措施,聚焦全市有机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塑料制品等重点行业VOCs排放企业,科学指导企业落实在规定时间段涉VOCs排放工序实施生产调控,其他时间段安排生产,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开展攻坚帮扶专项活动,要求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行整改,对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2)促进活性炭吸附工艺水平提升,按照《石家庄市涉VOCs企业吸附脱附技术指南》要求,指导帮扶完成我市30家企业采用高效燃烧工艺装备的提升改造,提升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工艺水平,提高设施去除率;为保障活性炭吸附效率,臭氧管控期间对VOCs产生量大于0.5吨的企业要求活性炭吸附效率大于70%,未达到要求企业,及时调整更换频次,并组织开展活性炭吸附效率专项巡查工作。

(3)落实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对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塑料制品、汽车修理等涉VOCs行业企业监督性指导帮扶工作,要求企业全面落实《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各项要求,按照标准要求,各县区强化开展全面自查。对企业集气罩风速、收集效率、去除率等达标情况开展抽查、抽测工作。建立完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制度,对载有气态、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密封点大于等于500个的,全面建立台账,组织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完成(LDAR)监督性抽测32家,及时修复泄漏源。

(4)强化生活源VOCs污染控制帮扶指导,对城市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的灶头数>3的中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加工单位,鼓励参照油烟排放浓度不高于1mg/m3、非甲烷总烃不高于10mg/m3的限值进行治理,各分局加强对上述餐饮服务等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安装运行的监督指导,督促按时清洗维护。全市采用喷淋、光氧、等离子级单一活性炭等低效处理设施的汽修企业喷(烤)漆工序实施错时调控,避开高温时段作业。组织开展汽修行业专项帮扶工作,对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喷涂作业、喷涂废气处理设施简陋低效的,督促限期整改。

2.推进“一厂一策”方案评审及抽查工作

以全市“一厂一策”工作为抓手,指导帮扶我市涉VOCs企业源头替代、过程管控及末端治理设施的科学优化,编制“一厂一策”大纲及培训,完成我市1870家“一厂一策”编制工作评审,并提出专家意见,并对“一厂一策”验收后对企业抽查120家。

3.建立专家督导帮扶机制

臭氧攻坚期对重点涉VOCs产业集群、企业和园区建立督导帮扶机制,重点对涉VOCs企业排放量大于40000立方米/小时或1.5kg/小时,涉VOCs溶剂使用量大于200吨/年的VOCs排放大户,从源头管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治污设施、在线监测、台账信息等方面进行帮扶,建议形成长效帮扶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三、实施要求

1、实施期限为:2021年5月-2021年12月

2、本项目采取整包招投标方式,第三方评估机构全程负责完成该项目。

3、第三方服务机构应具备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研究背景;拥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研究设备及实验室;拥有大气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领域科研及专家团队。

四、服务考核要求

1、对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完成时限进行考核。

2、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需在8个月内完成指导。

3、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提交的《2021年石家庒市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总结报告》,同时需经过专家论证。

五、项目效益分析

(一)环境效益

1.通过“一厂一策”工作,有利于推动企业VOCs排放量的大幅降低,减少光化学反应产物臭氧在大气中的浓度,摸清全市VOCs排放量,为科学制定全市VOCs减排方案,提供依据;

2.通过开展臭氧攻坚月期间的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为我市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提供有力支持,有效推动臭氧及PM2.5协同管控。对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减少重污染天气,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起到重要作用;

3.通过三方专家团队参与我市臭氧管控工作,将极大提升我市环境管理科学化水平,科学指导企业升级改造、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

(二)经济效益

通过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工作,鼓励企业对VOCs治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对改造较好的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对我市经济增长起到了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社会效益

通过三方专家团队参与我市臭氧管控工作,可科学指导企业进行整改,有效减少了停限产企业人员劳务问题,提高了企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为其它企业的治理起到了带动作用减少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矛盾。

六、项目验收方案及要求

1、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由权威专家对《2021年石家庒市臭氧污染防控工作总结报告》进行论证;

2、项目单位自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履行完合同义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组织局采购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

时间进度安排

时间进度安排见表

时间进度安排

2021.5~2021.12

开展“一厂一策”工作及“石家庄市臭氧污染防控攻坚期”相关三方服务工作

2021.11

编制工作报告、分析报告,并通过专家论证

2021.12

项目验收

七、经费预算及资金支付要求

(一)项目预算情况

本项目2021年度预算经费220万元,全部以委托业包务费的形式支付给第三方服务机构,费用包括体专家进厂指导、抽样检测、臭氧成因分析研究等。

(二)资金支付要求

按照合同方式支付。









附件3

正本(副本)





项目


询价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承诺函


致: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授权 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单位采购项目询价的有关活动并报价。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

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贰份

1.初始报价表

2.采购项目报价简要说明

3.二次报价表

二、据此函,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代表宣布如下

1.我公司已详细审阅项目全部的有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方案、采购明细、技术参数、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此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2.我公司将按询价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规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3.报价之日起有效期为 个日历日。

4.初始报价为(小写)元;(大写);

投 标 单 位:(盖章)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初始报价表

单位:元

报价单位

项目名称

初始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量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或符合采购方要求

交付期

报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说明:要求内容填写清楚,准确无误。本表中的总报价应与分项报价表费用总和一致。


采购项目报价简要说明

(仅做参考,可依据项目方案预算实际情况编制)

报价单位名称:

序号

项目明细

型号规格

及技术参数

数量

单价

金额

品牌

产地及制造厂商

性能说明

备 注

1

2

……

初始报价总价

单位:元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次报价表

单位:元

报价单位

项目名称

二次报价

人民币大写:

小写:

质量

达到相关行业标准或符合采购方要求

交付期

报价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次询价分初始报价和二次报价,经与采购方询价小组谈判后,再填制二次报价表(手工填写)。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职务)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的 项目的市场询价活动。代理人在询价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职务: 身份证号:

固定电话: 手机号码: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相关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被询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被询价单位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

【其他】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项目询价

告知卡


(报价单位名称):


一、我单位官网发布的关于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项目的询价信息公告是否阅知?

二、我单位官网发布的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项目询价程序是否阅知?

三、我单位官网发布的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及采购需求是否阅知?



报价单位(公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标签: 信息 污染治理 臭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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