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标准制定项目遴选采购公告
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标准制定项目遴选采购公告
一、采购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项目名称
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标准制定项目
三、项目概况
组织开展文化旅游体验基地标准制定工作。通过制定标准,进一步推进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工作有序开展,规范北京市文化旅游体验基地建设。
(一)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总预算20万元。
(二)实施周期: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12月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执行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具体方案和措施,并于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项目执行单位要有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进度计划和人员安排,项目结项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验收材料,要有完整的工作总结报告。具体工作为:
1.编写草案。对北京市具有代表性的文化旅游体验场所进行实地调研、征求意见,形成标准草案。
2.征求意见。召开征求意见会,邀请行业专家、各体验场所经营人员、相关委办局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征求意见稿。
3.标准审核。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对标准再次修改、完善。
4.报批发布。待审核通过后,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批发布。
五、参加项目遴选单位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良好企业信誉度,供应商不能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具有政治、业务过硬的专业团队;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可选择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递交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方案(包含预算费用);
(二)业绩证明材料(如相关合同的复印件等);
(三)项目团队人员组成、相关资历;
(四)单位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五)单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六)其他证明文件;
(七)廉洁合同一式两份(廉政合同范本请下载附件1,不与投标文件一同密封,单独递交采购人)。
标书统一胶装,纸张为A4竖版,页边距左边均为30毫米,其他为25毫米,字体均为宋体,标题字号为小二号加粗,正文字号为小三号。
注:以上材料须盖章、签字、注明日期,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刻盘1份,密封在一个文件袋中。
七、评分方法
本次遴选从机构及团队实力、类似项目业绩、项目实施方案、报价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评估最优者入选。
八、报名具体事项
报名要求:有意参加本项目遴选的申请人须填写《项目遴选报名表》(详见附件2),传真或寄送至报名地点
材料报送时间:自此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4月27日17时截止
地点:北京旅游大厦(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8号)
联系人:李宁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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