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扬子桥拆除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扬子桥拆除重建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建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其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扬子桥拆除重建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扬子桥拆除重建项目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5月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JJZFCG*******

2、项目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扬子桥拆除重建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136.44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15.97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新建桥梁宽度6米,宽7米,共计3跨8米;详见磋商文件及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或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2021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提供2021年1月-2021年3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1.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注:受疫情影响,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 证明材料。照无效响应处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苏财购【2020】52 号文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 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无在建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具备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 2021年 1月至2021年3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以及没有被省住建厅列为相应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的;以及未因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其他行为,处于被本项目所在地省、市、区各监管部门限制参加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4月27日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自行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资料费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5月7日14点 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建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5号楼11层1108室)

磋商地点:江苏建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5号楼11层1107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7日14点 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建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5号楼11层11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7.4潜在投标人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7.5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并在公告结束时间前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的图片或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31@qq.com">********8@qq.com,联系电话:152*****895,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磋商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4月27日下午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投标,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扬州市施桥镇人民政府

地 址:扬子西路18号

联系人:姜科长

联系方式: 159*****198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建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临江路205号5号楼11层1107室

项目联系人:祝晓军

电 话:139*****688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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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拆除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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