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行业用能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服务类招标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行业用能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服务类招标公告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行业用能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委托,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对[3500]HMZB[GK]*******、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行业用能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行业用能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5-14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HMZB[GK]*******
项目名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相关行业用能权交易第三方核查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包1:
合同包预算金额:270000元
投标保证金:27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包) | 否 | 根据《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纳入用能权试点的部分企业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定企业能耗数据,以此作为用能权交易的数据核算基础。 | 27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包) | 否 | 根据《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纳入用能权试点的部分企业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定企业能耗数据,以此作为用能权交易的数据核算基础。 | 25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包) | 否 | 根据《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纳入用能权试点的部分企业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定企业能耗数据,以此作为用能权交易的数据核算基础。 | 270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包) | 否 | 根据《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纳入用能权试点的部分企业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定企业能耗数据,以此作为用能权交易的数据核算基础。 | 275000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5-1 | C0908-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1(包) | 否 | 根据《福建省用能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拟通过公开招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纳入用能权试点的部分企业的能源消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核定企业能耗数据,以此作为用能权交易的数据核算基础。 | 270000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包3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包4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包5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描述: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财库〔2020〕46号第十条规定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 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包2
包3
包4
包5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进口产品:无。(2)节能产品:无。(3)环境标志产品:无。(4)信息安全产品:无。(5)小型、微型企业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6)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7)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8)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合同包2、合同包3、合同包4、合同包5。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A、供应商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B、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评标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标小组的查询结果”)。 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标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标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标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标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无。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4-22 17:00至2021-05-07 23: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5-14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7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19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颖
电 话:****-********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华闽招标有限公司
2021-04-22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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