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装修及消防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质疑的答复
关于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装修及消防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质疑的答复
系统发布时间:2021-04-22 16:55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关于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装修及消防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采购质疑的答复
质疑供应商:四川恒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理县滨河路245号(1-1-A-24)
联系人:王莲媛
联系电话:183*****235
被质疑人: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项目业主)
地址:会理县滨河路523 号汇元大厦三楼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
四川恒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参加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装修及消防工程监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LCG2021-A029号)采购活动中,就项目采购公示的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我方于2021年4月15日收到质疑函并依法受理。
一、质疑内容
四川恒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成交供应商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4月9日参与的“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装修及消防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投标活动中,公司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向以兵,经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查询,显示该人员现有5个在建项目(见下图),违背了川建安发[2017]31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消四川省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同时担任不超过三项非异地工程项目总监,且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配备总监代表方可。与《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大厅装修及消防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第26页“其他要求”规定“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要求不一致,不符合相关规定。
二、质疑答复
经核实,现将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我方于2021年4月15日,向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出了《关于对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三项非异地工程项目总监问题作出说明的函》,要求该公司于规定时间前提供证明并作出以下说明。
2021年4月16日,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向我方提交了《关于“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对总监理工程师超过三项非异地工程项目总监问题作出说明的函”的回复》,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关于向以兵担任四川凯地里拉有限责任公司总监理工程师的问题,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己于4月7日签署了同意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申请,并于2021年4月7日交至宁南县建设局相关股室,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向以兵担任会理县新安傣族乡普隆小学综合楼及附属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会理县六华镇岔河小学综合楼项目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问题,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回复己于2021年4月8日分别向业主单位提交变更申请,征得业主同意后进行更换,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关于向以兵担任会理县益门国有林场职工周转房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问题,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己于2021年4月15提交了变更总监理工程师的申请,征得业主同意并更换,并提供了相关证明材料。
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认为由于公司对规范理解不透彻,对变更人员的情况未进行及时公示,愿意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对人员变更情况及时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进行公示。
4月19日上午,我单位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网址http://202.61.88.188/xxgx/Enterprise/eList.aspx)查询,向以兵挂任5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见截图)。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取消四川省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后续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发[2017]313号)中“总监理工程师只能同时担任不超过三项非异地工程项目总监,且须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配备总监代表方可。”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与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不符,与《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大厅装修及消防工程监理服务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第26页“其他要求”规定“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要求不一致。
综上所述,质疑成立,故四川光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交结果无效,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从合格成交候选人中顺延确定成交供应商。
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招标提出的宝贵意见。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会理县财政局依法提起投诉。
会理县政府采购中心
会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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