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州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润州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湖泊保护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我区完成了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成果向社会公示。

一、划界工作背景和意义

2019年11月,我区完成润州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共完成长江堤防、2条骨干河道、7座水库、2座湖泊的管理范位划定工作,并完成县级验收。根据省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0〕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河湖工程范围划定工作向农村河道、灌区工程和在册小型水库延伸,依法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边界,形成矢量化成果,为健全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管理高效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体系打好基础。

润州区水利局作为责任部门,积极推进这项工作;区水利管理服务站作为本项目的建设单位,认真细致抓好施工管理工作。区财政部门及时落实资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加强配合,确保润州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划界工作依据和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4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

《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2018年修订)。

三、划界工作任务和标准

本次润州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标准按照《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镇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确定,润州区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标准统计详见下表:

润州区河道划界依据汇总表

序号

名称

江苏省水利工程

管理条例

镇江市水利工程

管理办法

本次划界

依据

1

西固河

第六条第四款:“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六条第六款:“由所在地辖区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河口线外5米

2

四明河

第六条第四款:“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规定。”

第六条第一款:“京杭运河等河道、湖泊的堤防、背水坡堤脚外5米,其城镇段堤脚外3米。”

河口线外5米

注:1、西固河段:西固河段由于312国道南移改建,多路段对河道走向进行了调整,河段河道无明显堤防,本次划界以河口线为基准线,河口线外5米作为管理范围线,河口现状不规则的,按上下段河口线进行平滑处理;

2、四明河段:四明河河段主河道整治完成,河口线明显清晰,本次划界以河口线作为基准线,河口线外5米作为管理范围线。

四、实施情况和完成内容

1、项目来源

为贯彻落实省水利厅、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0〕10号)精神,根据镇江市水利局、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镇水发〔2020〕14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区水利局编制了《镇江市润州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招标情况

润州区水利管理服务站委托江苏鸿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项目于2020年9月7日在镇江市润州区水利局二楼会议室开标,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确定江苏华东有色深部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单位。

3、任务完成情况

润州区划界工作量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管理范围线长度

界桩(牌)

告示牌

虚拟界桩

控制点

1

西固河

6.705km

1

54

5

2

四明河

14.085km

28

2

40

6

3

合计

20.79km

28

3

94

11

4、成果共享

根据目前完成的划界成果,及时将相关划界数据移交至各管理单位,为各管理单位进一步明确了管理范围;对涉水项目的审批将管理范围作为审批辅助条件,为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范围。

完成润州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成果与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润州分局的对接,实现了数据共享。

五、验收情况

2021年1月18日,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润州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县级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镇江市水利局、润州区水利局、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润州分局、润州区财政局、润州区水利管理服务站、江苏华东有色深部地质勘查有限责任公司等。参会代表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经认真讨论,同意润州区新一轮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程通过县级验收。

特此公示。

润州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范围 工程管理 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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