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潜在的供应商可在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凤翔县城秦凤路4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4-2614:30:00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XXCG2021-03号 2、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109,300.00元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宝鸡市凤翔区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采购项目,1批,采购预算:109,300.00元,项目概况: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自用 6、合同履行期限:2021-04-2800:00:00至2021-05-13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出具);3、由投标供应商出具本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1-04-2517:30:00止 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凤翔县城秦凤路47号)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免费赠送 注:各供应商领取询价文件时须携带资质原件及证明材料(特定资格条件1-3项),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接受查验,资质原件及证明材料查验后退还,所提供的复印件概不退还(谢绝邮寄)。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1-04-2614:30:00 地点: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凤翔县城秦凤路47号)1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凤翔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 地址:凤翔县城关镇东关73号 联系人:凤翔县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站经办 电话:********083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翔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凤翔县秦凤路47号 联系方式:http://www.ccgp.gov.cn/agency/a_agencylist.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