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专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编号****************01702F021673项目名称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直建设性质改扩建
招标备案号SG********6-AWJBA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G********6招标类别施工
项目立项单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立项文号鲁发改政务[2018]44号
项目法人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投标形式双信封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90天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100%
评标细则查看评标办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起自京台高速与青兰高速交叉的泰山枢纽,桩号为K470+175.846,经泰安、济宁、枣庄,止于鲁苏省界K659+659.042,向南与京台高速江苏段连接。工程建设内容为原路扩建,在原双向四车道基础上拓宽为双向八车道,采用“两侧拼宽为主,局部受限制路段采用单侧拼宽、高架桥为辅”的加宽方式,线路路由不变。为全面贯彻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和《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拟对“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进行智慧高速专项建设。智慧高速专项工程实施方案总体架构主要包括泛在感知系统、多网融合通讯系统、云控平台系统和应用服务系统四个层次。规划建设全线智慧高速示范路段,同时建设单侧20公里全面支持自动驾驶试验路段,开展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场景测试及应用等工作。(2)招标范围:京台高速公路泰安至枣庄(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智慧高速专项工程项目外场部分设备和与之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的工程施工,以及联合设计、供货、运输、仓储、成品保护、保管、安装、开通、测试、配套软件、试运行、交工、培训、文档资料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工作。
2.2 标段划分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标段号:ZHGSSG-1,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标段号:ZHGSSG-2,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3. 标段名称:施工三标,标段号:ZHGSSG-3,起始桩号:/, 结束桩号:/,标段长度:0KM。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标段名称
(标段号)
简要技术指标对投标企业要求
施工一标
(ZHGSSG-1)
包括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融冰除雪系统、气象采集设备的供货及上述设备、软件和智慧高速专项设备采购标中主线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调试的工程施工以及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联合调试工作,负责智慧高速施工的整体组织、协调工作(智慧高速与传统机电的总协调、本项目各标段内协调、协助发包人协调设备采购等)。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业绩。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备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于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2.项目总工(1人):具备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项目须遵守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及发包人有关分包管理办法,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其他要求
施工二标
(ZHGSSG-2)
包括智慧服务区、路段管理分中心、智慧高速管理中心、车路协同管控中心部分设备的供货、软件和智慧高速专项设备采购标中智慧服务区、路段管理分中心、智慧高速管理中心、车路协同管控中心采购设备的安装调试、系统调试的工程施工、服务区场区设备所需立柱、基础、防雷接地等设施的工程施工、车路协同管控中心设计与施工以及与本项目其他标段的联合调试工作。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业绩。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备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于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2.项目总工(1人):具备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项目须遵守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及发包人有关分包管理办法,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其他要求
施工三标
(ZHGSSG-3)
包括主线供电、枢纽互通供电设备的采购及配套的供电、控制部分的工程施工、外电引入的方案及施工等。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信誉良好。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合同额不小于2000万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业绩。
财务要求
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 3.投标人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7.投标人未具有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1人):具备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注册于本单位且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任职经历。2.项目总工(1人):具备机电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实际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任职经历。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备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分包要求允许。分包项目须遵守交通运输部现行《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及发包人有关分包管理办法,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
其他要求
3.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
3.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117.73.253.249:8221/ztbSub/logon.jsp)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开标前未记录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非交通运输行业职责范围内或省外交通运输行业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应确保可在有关部门或国家相应平台中查询,并在投标时提交相关截图及网址等信息。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信用信息管理的有关规定,合同签订前从业单位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信息及时录入到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合同履约管理和信用评价工作。
3.6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04-24至2021-04-2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疫情防控期间,采用电子邮件形式发布招标文件和图纸。
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潜在投标人需在获取文件时间内将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PDF扫描件及单位信息登记表WORD文档(包括项目名称、标段、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panziyu@sdhyha.com,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联系人潘子玉,电话186*****007)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纸质标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5-25 14:30,申请人应于当日12时30分至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26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0302/3开标室
5.3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补充信息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2.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或机构名称山东高速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全运村中央广场A1座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A2-3-18
邮政编码250000250101
联系人张先生李俊光
电话****-********139*****321
传真//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编码
分支行名称
分支行所在地

2021-04-2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专项 高速 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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