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基础化学品及相关产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其他化学制品

采购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3日09: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4日至2021年04月2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09:30
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1.3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俞工,****-********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晓宏,****-********/********

项目概况

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XH-G-2021-023

项目名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粉末活性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最高单价限价(元/吨)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1

1-1

粉末活性炭袋装

规格:25Kg/袋,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300

招标人指定地点。

分批次采购,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五天内供货到位。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1-2

粉末活性炭散装

由槽罐车运输,具体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6800

合同履行期限:分批次采购,每批次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后五天内供货到位。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若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不良信用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之间的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或打印件)(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标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若有)及其附注(若有))。②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①、②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②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标时间(不含投标截标时间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注:①投标截标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标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③“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标时间(不含投标截标时间当月)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注:①投标截标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标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标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有冲突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有效,且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达到以上资格标准要求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注: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由投标企业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4日至2021年04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和招标文件电子档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2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不含当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21514日 上午 9:3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5、本次采购粉末活性炭产品为招标人生产应急使用,存在采购数量无法确定的风险,产品预估数量为1000吨,招标人将根据生产实际需求确定每批次的采购数量。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不论合同有效期内供货量是否达到预估数量(也可能超过预估数量),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均应当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供货。提醒各投标人应理性评估可能存在的风险。

4、招标文件购买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广达支行

帐号:****************0435

5、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开户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帐号:****************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04号        

联系方式:俞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9层            

联系方式:陈晓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粉末活性炭 自来水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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