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总公司2021年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场地改造比选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总公司2021年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场地改造比选公告
二、项目业主: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总公司
三、项目概述:2021年村级基层社建设项目场地改造分为清泉镇逍遥坪村供销社、姚渡镇马坪村供销社两部分,建设地点分别为清泉镇逍遥坪村、姚渡镇马坪村。其中,清泉镇逍遥坪村供销社场地改造面积约100平方米,包含墙地面装饰、屋面换瓦及吊顶、门窗护栏、电路照明、弱电监控、室外地坪及招牌制度等改造内容;姚渡镇马坪村供销社场地改造仅包含招牌制度等改造内容。
四、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系委托人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比选报价清单(见附件)
五、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09:00起-2021年4月28日17:00止(周末、节假日除外)。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成都市青白江区大弯西路33号四楼,供销总公司办公室,联系人:陈志华,联系方式:139*****526。
七、报名方式及报名资料: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比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份(报名时领取比选资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八、中选原则:按照满足服务质量且综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成都市青白江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供销总公司
2020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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