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数字化手术室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2021年数字化手术室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2021年数字化手术室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350424]SMGX[GK]*******作者:宁化县总医院发布时间:2021-04-23 10:08

三明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化县总医院

乙方:江西凡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424]SMGX[GK]*******的2021年数字化手术室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服务类
品目号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
(元)
1-1 C********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本次采购目的在于构建数字化手术室为医生、患者、专家、学生提供了高效的医疗相关数字化信息的获取方式,并以人体工学的方式呈现在用户面前,其中囊括了病人基本信息、生理体征及手术参数、医学影像和手术视频、场景视频、交互视频等。可在中央处理系统的支持下,通过嵌墙触控屏或移动终端对手术信息(病人基本信息、生理体征及手术参数、医学影像和手术视频等)进行路由显示、设备控制、和信息的保存管理,同时通过术外信息传输将手术信息拓展到手术外区域、例如其他科室、会议室、其他院区,实现视频会议、并可升级成远程会诊等功能。手术室内的相关医疗设备均可联入数字化手术室系统,如:全景摄像、术野摄像、腔镜设备、显微镜、监护仪等各种电生理信号以实现医疗设备的信息一体化集成,能够将外部视频设备整合到数字一体化手术室系统,同时实现和现有医院相关信息系统无缝集成,实现在手术室内对医院现有HIS、PACS、LIS、EMR等客户端工作站的信息整合和调阅,并进行投屏展示,方便医护人员了解患者的相关病情。本次数字一体化手术室项目包含3间数字化手术室(一间DSA杂交,一间腔镜,一间骨科),1间示教室,2间会议室以及5套PC科室客户端。★本项目需无缝连接,因此,为保证本招标项目实施的顺利开展,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各潜在投标人在2021年1月22日前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前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勘查现场。中标方应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可能遇到的困难,充分考虑施工时间的安排合理性,因中标方原因导致本项目不能顺利完成,与采购人无关,由中标方承担责任,采购人有权不予项目验收与付款;项目未按期完成的,由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方赔偿损失。投标人应充分理解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并提交此项要求的承诺函,未提交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承诺函格式自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1★本项目需无缝连接,因此,为保证本招标项目实施的顺利开展,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我单位在2021年1月22日前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前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自行勘查现场。我单位充分考虑到项目实施过程可能遇到的困难,充分考虑施工时间的安排合理性,因我单位原因导致本项目不能顺利完成,与采购人无关,由我单位承担责任,采购人有权不予项目验收与付款;项目未按期完成的,由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我单位赔偿损失。我单位充分理解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佰柒拾玖万伍仟元整(¥*******.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9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宁化县总医院;

4.3交付条件: 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成,经业主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此次招标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且不属于假冒伪劣商品。设备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技术标准、规范。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设备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由中标方和采购方共同完成。中标方在验收前必须向采购方提供产品合格证、产品验收证/单、保修卡、设备安装报告等资料。 (一) 验收规则 1、 验收标准:所有设备均需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制造商产品验收标准、本采购文件及谈判文件相关内容进行验收。 2、 验收程序:设备验收分中标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1) 出厂检验:中标方在设备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方应随同设备出具原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及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前款验收标准的要求。 2) 安装调试检验: a) 设备到达采购方现场后,由采购方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基本数量和质量的检验(但不作为最终合格的认定),经检验的设备必须能完全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 b) 设备安装调试(包括整机性能测试)过程,中标方应作详细的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记录应真实,其原件必须提供给采购方。 3) 最终验收:设备经安装调试后,由中标方向采购方提出验收申请,由采购方组织最终验收:首先进行现场设备验收,现场设备验收按国家行业标准进行,经验收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后的各项技术参数、性能指标配置及其质量等均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文件承诺,并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其结果由双方确认。现场验收合格并经正常使用30个工作日视为最终验收合格日,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报告。。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30 双方签订合同后,主要设备进场后支付合同总额的30%
2 40 项目完成通过初步验收并投入使用项目完成通过初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支付合同总额的40%
3 20 经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20%
4 10 余款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遗留质量及服务问题,一次性付清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的,延期7天内(含7天)的,按合同总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8-15天(含15天),按合同总额的5%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16-30天(含30天),按合同总额的10%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30天,采购人有权单方中止采购合同;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1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延期付款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付款部分合同金额的20%。。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本合同的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宁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1、质保期:设备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主机免费保修 2 年。3个月内出现质量问题立即更换新机;14.2、质保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或出现质量问题, 乙方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后,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 乙方技术员在24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排除故障并出具维修维护报告,若机件损坏,乙方免费更换损坏的零部件,修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其差旅费用(包含住宿、交通、生活补助等)由乙方承担 。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双倍顺延保修期。14.3、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指设备无法正常运行,或同一类故障累计发生3次,或设备故障在15日内无法修复等情况,乙方应立即无条件更换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新机,其质保期顺延。14.4、质保期内乙方技术人员每年应现场免费保养至少2次,每次现场维修保养后均应及时向采购方提交维修保养报告存档。14.5、保修期满后,提供终身维修、维护服务。14.6、保修期满后,如遇设备故障,乙方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等质量问题,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报修响应时间2小时;若电话指导无法排除故障,乙方技术员应在48小时内到场进行检查、维修并排除故障,仅收取零配件费用,免收修理费及其差旅费等费用。14.7、如乙方被兼并或者代理商不再理代理该产品,乙方须做好相关移交手续,原合同及协议一切条款继续有效。14.8、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乙方在福建省福州市售后服务办事处有常驻维护人员,售后处理。14.9、零配件供货时间7个日历日。14.10、提供每周7×24小时的全天候售后服务,并确保有专人受理。14.11、乙方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包括:产品验收标准(含产品合格证验收清单等)、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设备安装调试资料及其维修资料、出厂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书、装箱单、零部件目录;备品备件易耗件清单及合同中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14.12参照宁化县医院新建PPP项目项目公司的招标条款,乙方须向现场净化专业单位缴纳合同金额2.8%的配合费。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甲方:宁化县总医院乙方:江西凡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住所:宁化县西大二路17号住所: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李渡镇李渡大道16号501室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曾志斌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联系方法: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贤县文化宫支行
账号: 账号: ********2101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04月2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系统设备 数字化手术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