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行营运用房空气净化(除甲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行营运用房空气净化(除甲醛)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2021-SXCX-Z-12

  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行的委托,本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行批准实施,按照我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实施办法,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行营运用房空气净化(除甲醛)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行营运用房空气净化(除甲醛)项目

  二、采购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行

  三、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内容:除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氨、TVOC,去除异味,面积约7349.72平方米(志丹大厦1层营业部,10-14层),通过高温刺激挥发、喷洒药剂吸附降解等处理方式,除甲醛次数3次,最终使空气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相关“合格”标准和规范要求,质保10年。

  五、服务地点:志丹大厦1层营业部,10-14层;

  六、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服务终止日;

  七、采购预算:12.00万元;

  八、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划分为一个标包;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附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公司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银行开户证明;

  3、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04月01日至今)具有类似业绩1份以上(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服务和能力;

  4、委托代理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5、参加本次磋商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企业目录(需提供网站公司查询结果截图);

  7、供应商法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十一、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和售价:

  2021年04月23日至2021年04月26日(节假日休息),8时3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30分;在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嘉陵桥南兴延小区3幢1单元1002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伍佰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报名时需携带资料:1、企业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原件审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十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30日14时30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地址为: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十四、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www.sntba.com》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

  联 系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分行

  邱炜:180*****121

  陕西宸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乔璐:133*****0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除甲醛 空气净化 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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