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招标公告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招标公告

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枣强县盛太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枣强县盛太种植专业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项目2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目的地。3招标规模:购置土壤肥料检测仪、花生播种机、深松机、激光平地机、粮食检测等相关设备用于节水农业。4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一个标段。5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2招标范围:购置土壤肥料检测仪、花生播种机、深松机、激光平地机、粮食检测等相关设备用于节水农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若供应商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3.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4-24 09:00至2021-04-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5-17 13: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c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枣强县盛太种植专业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枣强县地址:石家庄市新石中路375号金石大厦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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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联系人:

刘经理

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18515893551

电话:1318029696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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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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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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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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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示范 中央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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