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框架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路框架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长沙市滨河南路下穿京广铁路框架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滨河南路下穿京广铁路框架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开福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长沙市滨河南路下穿京广铁路框架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起于芙蓉北路东侧,终于长阴路,为规划的滨河南路在京广铁路K1561+598处下穿上行线框架桥和K1561+638处下穿下行线框架桥。
3.工程造价:约4400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和财政拨款
5.项目概况及规模:长沙市滨河南路下穿京广铁路框架桥道路建设工程,其中京广铁路框架桥建设工程采用顶进法施工下穿京广铁路,工程造价约3600万元,上行线框架桥三跨平行,长度×单跨净宽×净高为11.0×3.5m×3.5m+11.0×8.0m×5.0m+11.0×10.0m×5.0m;下行线框架桥两跨平行,长度×单跨净宽×净高为11.0×10.0m×5.0m+11.0×10.0m×5.0m,框架桥铁路设计荷载为“中-活载”。 京广铁路上行线和下行线之间道路工程等级为城市支路,长度约320米(桩号K0+000.00~K2+320.00),规划路幅宽度为20米,双向四车道和双侧2.5米人行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工程造价约800万元。下穿京广铁路框架桥及道路工程总造价约4400万元。
6.招标范围:长沙市滨河南路下穿京广铁路框架桥道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7.拟采用评标办法:参照湘建建【2013】20号文的《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执行。
8.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投标报名条件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铁路桥梁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内必须承担过一个下穿铁路已完成的监理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监理业绩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监理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或监理手册)。
4.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铁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年龄不超过55岁,具有市政专业或道路专业或铁道专业或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或限在长沙市内只有一个在监项目);
5.专业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根据项目情况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配备,并不得低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中必须有不少于50%的人员为铁路专业人员;
6.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截止到开标时间前三个月(2013年2月至2013年 4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7.长沙市行政区域以外工商注册的企业需办理《入长施工登记证》;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需提供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近两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情况的证明原件,同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9.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0.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4.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5.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6.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长沙市滨河南路监理”。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长沙市滨河南路监理”),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五、招标文件澄清和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3年5月31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留意,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6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五一大道800号中隆国际大厦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同时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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