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城区管网改造—备用水源水厂至河东水厂原水管线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来宾市城区管网改造—备用水源水厂至河东水厂原水管线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来宾市城区管网改造—备用水源水厂至河东水厂原水管线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来发改审批【2020】131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地方债券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来宾市城区管网改造—备用水源水厂至河东水厂原水管线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2021)总第3号

建设地点:来宾市

建设规模:原水输水管线DN800,长约7.0km;在备用水源水厂内增设撬装式智慧集成泵站,泵站内设置4台提升设备(三用一备)。

本项目(□估算价?概算价):3644.95 万元,其中设计费用84.45 万元,建安工程费用3560.5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30 天(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

具体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包人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报批;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办理施工许可证;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设计、地灾、抗震、水保、环评、人防、消防、燃气等的报批。

(2)施工图设计:包括红线及初步设计批复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提供满足经批复的本项目设计要点及达到上级单位审批要求的设计成果,施工现场技术服务。(1、设计人应满足发包人的使用要求,在不降低功能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发包人提交的初步设计概算进行限额设计。2、设计人在施工图设计的各个阶段中凡超出额定的限额设计标准时,应列表作出对比、分析原因并有详细的说明报发包人审批。如经发包人批准,设计人方可出图;未获得发包人批准的,设计人自行调整到符合合同要求。)

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法编制)由承包人负责,费用自行承担,招标人不再额外支付该费用)。

(3)工程施工: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及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施工内容及招标人需要建设的相应的配套及附属工程。

(4)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5 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 设计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工程专业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和 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联合体投标的,需单位员工)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和和工程类相关专业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备注:涉及市政道桥专业等尚未实行注册制的设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要求即可】

3.2.3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施工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作为施工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2018年(应填写年份)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设计单位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完成过类似市政工程设计项目施工单位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完成市政工程类项目或市政工程(EPC)总承包类项目【备注:设计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施工单位须提供已完成类似工程证明材料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并按照企业信誉实力评分较低的企业确定企业信誉实力分。

3.5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及桂建管﹝2016﹞70号文除外)。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2021-05-24 10:00:004. 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15241000分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证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来宾) 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5241000分,地点为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具体开标室见当天电子屏幕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项目施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身份证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暂定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并在承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和向发包人提供与预付款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后,承包人落实临时设施及机械、人员并按规定已进场,具备开工条件经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令后,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合同暂定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10%工程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从每次进度款中按核定应支付工程款(扣保留金之前)的30%扣回工程预付款 。

设计费支付方式:

承包人按期将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至发包人处,待通过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审查备案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暂定设计费的60%(此阶段设计费暂以来宾市发改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为计费基数),余下40%(此阶段设计费以审定的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不含劳保费)合计总额为计费基数,但如果本项目建安工程预算价超过概算价中的建安工程费,以概算价中的建安工程费合计总额为计价基数)待工程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后支付。在支付每笔设计费时,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承包人负责设计的单位需向发包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方能办理支付手续。

施工费支付方式:

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已经建设单位审定的为已完工程量的60%,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已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市财政部门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进度款支付周期,应与合同约定的工程计量周期一致。付款比例为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按月付款,工程开工后每月25日提交一次合格工程量完成报告,并经监理及发包人核准后付首次工程款,并按完成的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价款。以后每月25日提交一次工程量完成报告,并经监理及发包人核准后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外(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引起的费用)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成合格工程量的60%(该工程及价款由发包人审定),经市财政审定后按审定价的85%支付。(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来政发〔2017〕22号和来政办发【2015】49号等执行,如政策有变按新政策执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8. 交易服务单位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电话监督部门: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来宾城建投资集团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伟鹏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及盖章)有限公司(及盖章)

地 址:来宾市滨江北路288号?地 址:来宾市兴宾区红水河大道133号

裕达大厦)17楼

邮 编:546100???????????????????邮 编:546100???????????

联 系 人:黄河 ??????????????????联 系 人:覃伟杰?????????

电 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网 址:/?????????????????网 址:/

????????????????????????????????2021年4月23日

标签: 总承包 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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