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


[0]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3203010319001486项目名称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
标段编号E3203010319001486005001;标段名称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21年4月23日公告结束时间2021年5月21日
工程类型材料设备采购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已由新沂市经济发展局新开经发审批【201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招标主体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宁波路北侧、侯马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包括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材质为黑膜集中吸热芯板块)1453台,屋面太阳能热水器(材质为真空式集热板块)57台。

2.1.3合同估算价:约707万元(含税);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生产工期15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1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材质为黑膜集中吸热芯板块)1453台,屋面太阳能热水器(材质为真空式集热板块)57台采购、运输、安装(含备品备件)、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期(一年)内的修、配、换等售后服务,具体每台太阳能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3.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 投标人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10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11本工程拟推荐品牌:太阳雨太阳能、桑乐太阳能、辉煌太阳能、金亨太阳能、阳光四季太阳能。投标人不是前述推荐品牌的,投标前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将“招标人书面同意书”的原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检验合格证书。

3.14制造商授权两家及以上单位投标的或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4118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4.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 5月21日。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 年521日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 月25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21日9时30分

6.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并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大桥西路99号

联系人:刘立远

电 话:0516-88899370

招标主体: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经理

联系电话:15751296306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

联系人:陈勇男

电话:05168861329

2021年4月23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至,每天上午时分 至时分,下午时分 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至,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获取 。
特殊公告[0]

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已由新沂市经济发展局新开经发审批【2017】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工程招标主体为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滨河花园二期项目太阳能采购及安装工程的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沂市宁波路北侧、侯马路西侧;

2.1.2建设规模:包括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材质为黑膜集中吸热芯板块)1453台,屋面太阳能热水器(材质为真空式集热板块)57台。

2.1.3合同估算价:约707万元(含税);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生产工期15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1个标段,本招标公告为第1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器(材质为黑膜集中吸热芯板块)1453台,屋面太阳能热水器(材质为真空式集热板块)57台采购、运输、安装(含备品备件)、调试、检测验收,质保期(一年)内的修、配、换等售后服务,具体每台太阳能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标准及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应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应为生产企业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或制造商的专项授权委托书),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投标人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不接受非独立法人机构的投标。(同一品牌的生产企业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5.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

3.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7.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5.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5.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5.8 投标人自2016年4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9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10投标人应取得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信用报告(a.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查阅“信用江苏”[网址:http://credit.jiangsu.gov.cn//]“应用·服务·治理”专栏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咨询电话0516-67025912;b.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信用报告的时限为5个工作日,信用报告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可重复使用;

投标单位使用的信用报告应在“信用报告概要”页面上加盖“新沂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章”(备案地点:新沂市市府路37号经济发展局信用办)。经备案的企业信用报告原件扫描件上传于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未经备案或未上传到指定模块的视为此项缺失,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

3.11本工程拟推荐品牌:太阳雨太阳能、桑乐太阳能、辉煌太阳能、金亨太阳能、阳光四季太阳能。投标人不是前述推荐品牌的,投标前须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将“招标人书面同意书”的原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开出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13投标产品具有国家检验合格证书。

3.14制造商授权两家及以上单位投标的或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4.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投标申请人在办理投标保函时,应向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发起保函查询通知,查询通知中应注明保函编号、保函金额、受益人及申请人。

4.4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

开户行:江苏银行新沂支行

账户号:602901880002075850004118

开户名: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5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6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7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4.8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书面合同签订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4.9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新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至2021年 5月21日。

5.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1 年521日9时30分前内登陆徐州市电子化招投标系统(http://218.3.177.16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1年 月25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

5.3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521日9时30分

6.2本次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并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徐州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218.3.177.168/xzhynew/)。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zggzy.com.cn)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大桥西路99号

联系人:刘立远

电 话:0516-88899370

招标主体: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侯经理

联系电话:15751296306

招标代理机构:新沂市建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沂市新华路建委综合楼

联系人:陈勇男

电话:05168861329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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