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麻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电梯及安装招标公告
麻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 标 公 告 及 招 标 文 件
根据麻城市财政局下达的“麻财采计[2013]163”号计划函要求,麻城市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麻城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其“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麻城市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MCCG-2013-36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价:130万元
四、采购内容:本项目共采购3部电梯,包括电梯的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与土建施工配合、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合格直至交钥匙及质保期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
(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为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厂商或经销商;
7.生产厂商或经销商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生产厂商A级、经销商B级)、生产厂商还应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经销商还应具有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专项授权。提供控制柜、曳引机、限速器的型式试验报告和详细技术参数。
8.生产商投标的注册资本不小于人民币1.5亿元;经销商投标的注册资本不小于人民币200万元。
9、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具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必须是公司在职职工,且提供2012年1月至今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经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10、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商或者是取得生产厂商对本项目授权经销的经销商(同一制造商或品牌的授权经销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严禁围标、串标、借资质投标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 将严惩不待。
六、付款方式:
电梯产品安装完成后,通过政府部门和质监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设备合同和安装合同总价的80%;电梯产品质保期满后,支付设备合同和安装合同总价的20%。
七、招标文件的领取:
本项目招标无须报名。招标文件与本招标公告同时发布(见附件),供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间截止前自行下载,开标前办理完所有投标手续后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本,网员费1000元/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收取。(注:网员费交满1000元,2013年如再在麻城参加投标,不需要再交此项费用)。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3年6月 14日上午9:00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麻城市金桥大道市政府斜对面)
十、开标时间:2013年6月 14日上午9:00
十一、开标地点:麻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麻城市金桥大道市政府斜对面)
十二、本公告同时在在黄冈公共资源交易网、麻城公共资源交易网、麻城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麻城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36*****388
招标代理机构:麻城市鑫宇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
办公地址: 麻城市住建局二楼
邮政编码:438300 传 真:****-*******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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