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端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洋山、泗礁换流站土建施工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多端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洋山、泗礁换流站土建施工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舟山多端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洋山、泗礁换流站土建施工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舟山多端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洋山、泗礁换流站土建施工及电气设备安装工程招标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合格的工程施工承包单位。招标人以本公告的方式发布招标信息,具体内容如下:
1、发包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1.1 发包人:中国电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1.2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见附表。
2.2 招标范围:见附表。
2.3 质量目标:建设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确保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银奖,力争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金奖。
2.4 标包的划分:见附表。
2.5 资金来源:自筹。
3、投标报价:
采用限价招标,各标包投标报价不能超过“舟山多端柔性直流输电示范工程施工招标限价一览表”。
安全费用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2%。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1 投标人资质要求
包1至包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企业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并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有一级及以上相应专业建造师资格。
4.2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4.3 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 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未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开标日前半年内未发生被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4.5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的行为。
4.6 企业现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往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4.7 熟悉该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4.8 业绩要求
包1至包2:
自投标之日前三年内具有承包完成8个220千伏及以上新建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
5、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请投标人于2013年5月27日~5月31日 16:00 时前,登陆新能量电力商务网(www.freshpower.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售价:每个标 300元。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登陆《》和《新能量电力商务网》查阅本次招标详细信息。
关于标书费支付:
2 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 招标项目”及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设备名称、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传真后半小时请登录网站核对相应的标书下载权限是否开通,若未开通请及时联系财务人员;
(2)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浙江省电力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屏风街31号)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将不予开通网上权限。
(3)标书费支付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4)标书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杭州市体育场路分理处
汇款摘要:ZB13-033(包x)标书费
汇款摘要: ZB13-033(包x)投标保证金
(5)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静
联系电话:****-********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3、保证金要求:
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1、投标保证金应电汇支付或网银支付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不接受其它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日前的一个工作日内,从投标人在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汇出至“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公司名称: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4601
行号:********1296(如需请填写)
汇款摘要: (包x)投标保证金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6、招标工作组织单位:
浙江浙电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裘宏庆 电话:****-******** 传真:****-********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78号301室。
二○一二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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