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招标公告
玉门市中医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甘肃韶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玉门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就“玉门市中医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于2021年4月14日至2021年4月20日在甘肃经济信息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无供应商提出异议,故此项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GSSH--ZYY********9号
二、采购内容:玉门市中医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具体内容详见《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1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酒泉市财政局、酒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酒泉市医疗保障局联合转发的《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甘肃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酒财综【2019】28号文件精神及《酒泉市财政局关于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的通知》酒财发【2019】83号文件精神。此项工作由财政部统一开发软件单位博思软件公司技术人员实施,系统建成后需实现财政端省、市、县三级互通,各级财政端与本级单位端相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尽快与博思软件公司技术人员联系,完成财政端安装维护,与市级财政端互联等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拟对玉门市中医医院医疗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项目应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5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提供下列材证明材料:
1)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具有符合本项目的相关经营范围);
2)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须提供2021年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须提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企业简介、经营范围、职工人数、类似业绩、设施配备等状况的证明资料)
(2)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未被列入“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等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公告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及“信用甘肃”网站(http://credit.gansu.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截图或者信用报告均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3日至 2021年4月26日(上午0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供应商按照以上时间进行报名登记。
特别说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2、领取地点:甘肃韶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市民中心206)
3、领取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免费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九、公示期限:
本采购公告的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即自2021年4月23日至 2021年4月26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采购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5月12日09时30分前。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玉门市中医医院会议室。
采购会议时间:2021年5月12日09时30分。
采购会议地点:玉门市中医医院会议室。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 购 人: 玉门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及电话:吴小英 139*****199
联系地址:玉门市新市区老城民主东路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韶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谢文文188*****259
联系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玉门市民中心206
十二、投标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金额及递交截止时间
收款单位:甘肃韶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甘肃玉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昌盛路分理处
缴纳方式: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投标保证金:小写:¥3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
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09时30分前
十三、投标保证金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银行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十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十五、是否PPP项目:否
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甘肃经济信息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采购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甘肃韶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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